延吉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成立
延吉新闻网7月31日讯(记者 金洪石)7月31日,延吉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成立大会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活动在市两新党建指导中心举行。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文件,选举产生促进会首届领导班子,标志着延吉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社会化参与迈出新的步伐。

会议现场

授牌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促进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表决通过《延吉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章程(草案)》和《延吉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会上宣读了成立批复和负责人名单,与会领导为促进会授牌,并为首届班子成员颁发聘任证书。
据了解,延吉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是全省首个县市级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促进会的成立,是延吉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推动民族工作由“部门主抓”向“全民共建”转变的重要实践,也是进一步完善州、市、街道、社区四级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体系,发挥州府城市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举措。
新任会长韩卿彬表示,促进会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搭建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平台,围绕基层群众需求开展公益服务,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促进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要求,坚定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要依托“有一种生活叫延吉”城市品牌,创新开展宣传教育、文化联谊、公益帮扶等活动,进一步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桥梁;要常态化倾听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基层民族工作质效;要持续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成果,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努力打造新时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延吉样板。

朴今姬授课
成立大会结束后,州委党校统一战线教研室主任朴今姬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行了专题宣讲。
(本组图片 本网记者 金洪石 摄)
初审:金洪石
复审:李军广
终审:王春荣

会议现场

授牌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促进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表决通过《延吉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章程(草案)》和《延吉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会上宣读了成立批复和负责人名单,与会领导为促进会授牌,并为首届班子成员颁发聘任证书。
据了解,延吉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是全省首个县市级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促进会的成立,是延吉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推动民族工作由“部门主抓”向“全民共建”转变的重要实践,也是进一步完善州、市、街道、社区四级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体系,发挥州府城市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举措。
新任会长韩卿彬表示,促进会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搭建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平台,围绕基层群众需求开展公益服务,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促进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要求,坚定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要依托“有一种生活叫延吉”城市品牌,创新开展宣传教育、文化联谊、公益帮扶等活动,进一步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桥梁;要常态化倾听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基层民族工作质效;要持续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成果,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努力打造新时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延吉样板。

朴今姬授课
成立大会结束后,州委党校统一战线教研室主任朴今姬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行了专题宣讲。
(本组图片 本网记者 金洪石 摄)
初审:金洪石
复审:李军广
终审: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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