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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

2022-09-30  标签: 来源:延吉新闻网
  根据《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2022]16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扎实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和年度分解任务。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吉商流通[2021]34号)、《关于申报2022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项目的通知》(吉商建[2022]3号)、《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通过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市区为中心、四个乡镇为重点、各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一体化县域商业网络体系,逐步实现全市、镇、村三级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城乡互通更加顺畅,商品流通更加高效,业态更加丰富,确保完成县城商贸服务中心覆盖率100%、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覆盖率100%、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75%、村级便利店覆盖率93%、“快递进村”覆盖率98%。

  (二)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和标准。参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结合我市商业网点数量、规模、发展水平等因素,按照我市自行制定的《延吉市县域商业建设标准》,确定我市商业现状情况:县城商贸服务中心为增强型、乡镇商贸中心为基本型、村级便民商店为基本型、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为基本型。在前期摸底调查基础上,确定“十四五”时期目标为:县城商贸服务中心达到提升型、乡镇商贸中心达到增强型、村级便民商店达到增强型、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达到增强型。 

  二、重点工作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把县城作为统筹镇村商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结合商业网点规划、升级改造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大型购物中心、连锁超市等商业网点功能,鼓励百货、隆玛特等商贸流通龙头企业线上平台提质升级,增强疫情常态下保供稳价应对能力,打造县城高品质核心商圈,强化县城综合商业服务能力,推动县镇村商业联动。引导大型商超企业、连锁商贸企业、电商企业下沉乡镇,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着力改善乡镇商贸中心数量少、功能缺失现状,不断提高乡镇商业品质、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建设连锁化、新型化的乡村便利店,鼓励发展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等经营模式,支持搭载快递收发、农产品代买、代缴各类生活费用等服务,满足村民便利消费需求。按照数字赋能需求,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捕捉全市商业建设有关数据,完善县域消费品零售额、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统计监测工作。(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通过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基础设施,整合邮政、快递等物流资源,畅通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满足乡镇居民、农民就近消费需求,满足农产品上行需求。支持商贸、电商企业建设仓储物流设施,打造集平台运营、仓储打包、物流配送、农产品品牌培育等多功能、多业态的物流配送中心。鼓励物流、大型购物中心、连锁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跨区域经营、配送、合作,打造高效低成本物流,充分发挥首府城市商业辐射带动周边县市、提升商圈价值的作用。(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乡村振兴局、州邮政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等仓储设施,提供直购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场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统计局、州邮政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农村消费双提升”的工作定位,扶持发展本地特色农产品,建设改造具有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跨区域配送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提高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优先选择商贸、电商、快递、物流等法人企业承办。建设改造地点应综合考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改造的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物流配送站,邮政、供销、商贸物流企业等场所。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建成后应符合《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建设规范》(SB/T10870.1)要求。(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因地制宜开展服务内容,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州邮政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项目计划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按照公开征集、部门推荐、自愿申报、联合评审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项目需符合本方案设定的项目支持计划,项目承办单位需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定期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指导考核,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按照确定的重点工作,拟定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计划(详见附件1《延吉县域商业项目清单》)如下:

  (一)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项目。项目数量1个,朝阳川镇商贸中心改造项目,主要支持业场地建设改造、服务功能升级两项内容。项目按照补助比例不超过投资总额50%的标准予以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上限50万元。

  (二)改造乡镇大中型超市。项目数量3个,依兰镇大中型超市改造项目1个、小营镇大中型超市改造项目1个、三道湾镇乡镇快递物流站(超市)改造项目1个,主要支持室内简易装修和购买设备设施等。项目按照补助比例不超过投资总额50%的标准予以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上限20万元。

  (三)数据赋能建设项目。项目数量1个,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实行全额补助,一次购买服务5年以上,补助金额上限60万元。

  (四)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改造项目。项目数量1个,重点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改造、服务功能升级两项内容。项目按照补助比例不超过投资总额50%的标准予以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上限300万元。

  (五)朝阳川镇乡镇物流快递站改造项目。项目数量1个,重点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改造、服务功能升级两项内容。项目按照补助比例不超过投资总额50%的标准予以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上限10万元。

  (六)下沉供应链前置仓改造项目。项目数量2个,县城下沉供应链前置仓改造项目1个,小营镇下沉供应链前置仓改造项目1个。重点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改造、服务功能升级两项内容。选址在县城的项目按照补助比例不超过投资总额50%的标准予以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上限50万元;选址在乡镇的项目按照补助比例不超过投资总额50%的标准予以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上限10万元。

  (七)建设改造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项目。项目数量3个,县域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项目1个,小营镇、朝阳川镇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各1个,建成需达到基本(增强)型目标要求。选址在县城的项目按照补助比例不超过投资总额50%的标准予以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上限100万元;选址在乡镇的项目按照补助比例不超过投资总额50%的标准予以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上限50万元。

  (八)农产品促销活动。组织或参加省内线上线下农商互联、产销对接等拓展农产品上行渠道的促销活动。主要支持参与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的产地租赁、展台搭建等建设内容,补助线上促销企业销售商品的物流快递包裹费用。农产品上行补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其中,线下促销活动补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线上促销活动每场可按上限不超过10万元、当地当年邮政快递收费50%的标准补助物流快递费用。

  四、保障机制

  (一)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延吉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延吉市县域商业建设标准》,结合延吉市实际情况,从支持方向、项目类型、具体内容、支持标准、拟支持项目的实施期限、支持条件、后续维护等方面细化项目资金管理。

  (二)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延吉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制度》、《延吉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管理制度》,以公平竞争、公开透明、扶强扶优、鼓励规范、政府引导、示范带动、创新机制、高效科学的原则遴选项目,明确项目验收主体、要件、验收流程,加强资产监督管理,明确资产权属和管护主体责任,形成长效机制。

  (三)日常监督机制。为加强项目管理,市政府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建设内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所有建设项目均认真落实项目招投标、公示、审计和专家评审等制度,工作方案、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资金申报、支持内容等按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为确保项目实施成效,市商务局同市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附件:http://www.yanjinews.com/uploadfile/2022/0930/2022093002560619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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