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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不符合土地总规划的建筑物,应承担法律责任

2018-08-13  来源:延吉新闻网
  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重(扩)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可以继续使用,但不得重建、扩建。对违法重建、扩建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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