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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一览表(第29批)

2017-09-20  标签:延边州 信访举报 一览表  来源:延吉新闻网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5609 安图县松江镇松江村三道白河屯内的达富沙场从10天前开始,白天停产,夜间偷偷生产,生产使用的机械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存在严重的粉尘污染,影响周边农作物生长,该沙场靠近长白山保护区,直接在三道白河内筛沙,产生的污水也直接排入三道白河,污染河水,破坏耕地、林地和林木运输沙子;筛沙过程中还使用“金毡子”非法淘金。 延边州安图县 其他    9月10日,经查,该沙场系安图达富旅游度假有限公司通过政府拍卖获得的开采权,符合安图县5年采砂规划,采砂许可证为吉水河采证(安水准字〔2017〕第13号)。该砂场存在夜间运输行为,车辆噪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车辆运输砂石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较大,影响周边农作物生长。 经安图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三道白河该沙场下游进行监测,该河段水质达到Ⅱ类水体标准。                                                                           
    核查组经过认真、全面、细致检查筛沙设备,未发现使用“金毡子”非法淘金的行为。

 
属实 安图县水利局已派出工作组进驻松江镇,24小时监管砂场作业,并要求其白天运输,避免扰民。安图县交通局要求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加盖苫布,同时要求运输单位配合相关部门在途经的村屯道路上洒水以减少扬尘,避免影响周边农作物生长。               
2 5644 来信:安图县万宝镇为招商引资开发境内的忆矿石,开发商将作业污水排入古洞河,严重污染水体环境。 延边州安图县
      经安图县水利局、万宝镇政府调查,2013年5,该项目取得水保手续和环保手续;2013年6月24日,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开采期限自2013年6月24日至2043年6月24日;2014年8月取得国家林业局批准的林地手续,并已采伐完毕。举报人所述忆矿石,实际为伊利石,企业正处于筹建阶段,不存在作业污水排入古洞河情况,举报人反映严重污染水体环境不属实。2017年9月10日安图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矿区附近河流进行水质监测,监测数据表明该区域河流水质未受到污染,水质达到Ⅱ类水体标准。
不属实
3 5673 来信:一是敦化市红石乡尚日村村北小河上游有20座水库和鱼塘(潘某某、高某某、秦某某、陈某某、孙某某等几家),每逢暴雨发生溃坝和决堤,冲毁耕地农作物和木耳等,存在村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隐患。二是该村村支书和村长伙同挖掘机老板(外地承包商)垄断村部西侧一处山坡上的耕地,毁坏耕地,采沙土几万立方米。三是该村村长在村部南侧距大河北边50米处私建牛舍和羊圈,污染水体环境。四是2014年尚日村村民李某某等3人在南山红石国有林场内私建蛤蟆塘和十几处鱼塘,砍伐树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五是尚日村村民高某某私自破坏自家山坡上的耕地挖土500立方米,将土方卖给本村村民。举报人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无果。 延边州敦化市 生态     第一个问题:经查,该处林蛙养殖池塘14处,面积为0.821公顷,是在尚日村村民潘某某、高某某、秦某某、陈某某4人承包林地的经营权范围内,浇灌苗木的蓄水池1处,面积为0.082公顷,是在孙某某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范围内。14处林蛙繁殖水池和1处苗木浇灌水池是多年以前天然形成的水池,经营者并未进行人工改造,未发生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这些水池非水库,属天然形成的水洼,无堤坝,不存在暴雨发生溃坝和决堤现象。暴雨灾害冲毁耕地农作物和木耳,威胁人身和财产安全,是自然灾害造成,不是林蛙繁殖水池和苗木浇灌水池造成的,属不可抗力。
    第二个问题: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采砂地点位于尚日村西侧50米处,占地面积约1100平方米,为风化砂坑。该地块为草地和一般耕地。多年来,该砂坑为红石乡尚日村村民维修村屯道路、农田道、建房、建牛舍等保障生产生活用砂来源,为村民自产自用历史遗留的砂坑。未发现该村村支书李某某和村长辛某某有伙同挖掘机老板(外地承包商)在尚日村西侧沙坑开采风化砂行为。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查,信访人反映的牛舍位于红石乡尚日村村部南侧约1公里处,距河道约40米,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土地权属为尚日村的集体土地,现承包人为村长辛某某。该地块多年来一直用于木耳种植。2017年8月下旬,辛某某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该地块后私建牛舍一栋,占地面积约250平方米;看护房一处,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
    经查,该牛舍现养殖黄牛19头,牛舍内粪便日产日清,及时还田,周边无养殖废弃物外排,未发现污染水体环境情况。
    第四个问题:2015年3月,姜某某与红石国营林场签订了为期10年的《敦化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护承包经营合同书》,从事林蛙养殖,管护承包面积为173公顷。李某某和孙某某2人协助姜某某经营。姜某某承包范围内有的8处孵化池,深度均为50厘米左右,面积均为20-30平方米;越冬池1处,面积为1100平方米。以上均为历史形成的水塘,不存在私建蛤蟆塘和十几处鱼塘。现林地树木长势良好,没有砍伐树木的行为,无破坏生态环境情况。举报情况不属实。
    第五个问题:经查,2017年7月20日,该处发生洪水,造成高某某自家宅基地院子西侧山体塌方,高某某将塌方的泥土挖出运至村南侧弃土,无销售土方行为。敦化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局未接到此问题的群众举报。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属实     第二个问题:敦化市国土局将加强监管,防止非法采砂行为。
    第三个问题:9月10日,敦化市国土资源局对红石乡人民政府下达了《设施农用地督促纠正通知书》,要求红石乡人民政府督促辛某某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因建设牛舍符合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用地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
4 5688 来信:敦化市江南镇民主村有一开发商在学府路西侧、西安路北侧两处的村集体用地上,挖一深达7米的大坑取土外卖给砖厂烧砖,严重破坏土地环境。举报人曾向敦化市信访局反映未果。 敦化市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开发商挖坑取土情况属实;外卖给砖厂烧砖情况不属实;严重破坏土地环境,曾向敦化市信访局反映未果情况不属实)此信访件与第21批受理编号4071均为同一案件。
    9月10日,经敦化市国土局调查,信访反映的具体位置在学府街和西安路交汇处,不是两块土地而是一宗地,地块面积约88000平方米,现已完成土地征转审批《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敦化市人民政府2017年第2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未出让。该地块现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
    经查,延边兴旺房地产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供地手续前,擅自先行开工建设阳光城现代城市综合体项目,挖坑面积43768平方米,坑深6米,撤土平整场地,违反了《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2017年8月25日,敦化市国土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13.1304万元。
    经对弃土场现场比对及对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询问,挖坑取土未外卖给任何砖厂烧砖,所取土方全部运到敦化市政府指定弃土场堆放。该地块已从农业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严重破坏土地环境不属实。
    经查阅敦化市信访局信访事项登记表,未收到过本信访所反映的问题。
属实 无   
5 5691 来信:安图县亮兵镇高台村采石场,生产期间产生的噪声和粉尘严重扰民;山被铲平一半,严重破坏植被,在河道内修排涵洞筑路过车,汛期影响泄洪。 延边州安图县 其他    9月10日,经安图县水利局、国土局、亮兵镇政府调查,该矿区原为安图县亮兵镇金旺采石场,2014年金旺采石场有偿转让给山田锦矿业有限公司。原采矿单位经营期间,将开采和加工石料的工程承包给田某某,田某某在开采堆放石料过程中非法占地。2012年6月5日,田某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延边州林业公安局立案处理,并向延边州林业公安局交纳林地补偿费40万元,该矿区原安图县亮兵镇金旺采石场2011年05月至2014年06月生产期间存在道路运输噪声和道路扬尘扰民现象。
    2014年安图县山田锦矿业有限公司接手该矿后,于2016年办理采矿许可证,但因市场原因,该企业未进行开采,企业安装了相应除尘设施。
    经查,安图县山田锦矿业有限公司为了便于运输在高台村段的河道内私自修建便桥。
属实   2017年9月8日,安图县河道主管部门对该企业下达了限期拆除便桥通知。9月11日,该公司已安排人员和机械设备拆除了便桥,并恢复原状。同时,安图县国土部门、环保部门要求企业未经相关验收之前,不得投入生产。企业目前没有恢复生产计划,安图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将加强监督。
6 5706 延吉市河南街与长白路交汇处,明大公寓18栋与19栋中间富港娱乐宫的泳池,准备在居民楼墙体上安装11台大型排风机。举报人担心排风机安装后使用时产生的噪声大,且对居民楼墙体造成破坏。 延边州延吉市 噪声
其他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延吉市富港浴乐宫浴池,位于延吉市河南街18-16明大公寓10号楼。
    2017年9月10日上午,延吉市城管局、住建局、建工街道到现场进行勘查,该浴池计划在明大公寓18栋与19栋东侧墙体安装5处高空排放设施,现已安装3处;所有排风机全部安装在楼体内,排气管道安装在居民楼墙体上。延吉市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3处已安装的排风设施噪声进行检测,符合声环境质量2类标准,但经与周边居民了解,存在扰民现象。
属实 延吉市城管局要求该浴池对浴区内原有的南侧排风口进行封闭、北侧排风口从浴区棚顶向西侧延伸,安装高空排放设施,降低噪声。
延吉市住建局责成该浴池委托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做好安全措施。
7 5726 敦化市官地镇林胜村远洋粮食经销公司,粮仓每天24小时传送粮食灰尘大,噪声扰民。 延边州敦化市 噪声、扬尘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9月10日,敦化市环保局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敦化市远洋粮食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敦化市官地林胜村村西,北侧是公路,西侧是福兴粮油工贸公司,南侧是居民区,东侧是自家住房。法人王金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2403589483470Y。2012年建成投产,主要经营粮食、农副产品收购和销售。
    经查,该公司生产设备(清粮机)在生产加工时未采取有效防尘及减噪措施,致使粉尘及噪声扰民。
属实     9月10日,敦化市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敦环责改字[2017603]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和使用产生噪声和粉尘的生产设备(清粮机),将生产设备迁至封闭的车间生产,并采取防尘、减噪措施,防止噪声及粉尘扰民,并严格控制生产时间。该企业立即停止了生产,并在当天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完成了整改。
8 5728 敦化市东山水磨石厂和东山水泥管厂,占用江南镇腰苇子沟村集体村民的农田地15亩左右和村民孟某某的农田地1.8亩左右建厂,改变耕地性质;该厂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碱性水)直排入耕地内,破坏耕地和生态环境。举报人要求归还并恢复耕地,给予补偿款。 延边州敦化市 水、生态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占用农田地建厂改变耕地性质情况属实;废水直排进入耕地情况属实;破坏耕地和生态环境情况不属实)。
    9月10日,敦化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进行现场调查。敦化市东山水磨石厂和东山水泥管厂位于敦化市丹江街(原市林苗圃东侧)苗圃工业区内,1994年建厂,法人均为李梦秋。敦化市东山水磨石厂为敦化市龙达水磨石厂,工商注册号:222403600602148,组织机构代码号:L37490069,主营水泥制品销售。东山水泥管厂为敦化市东山水泥管厂,工商注册号:222403600602228,组织机构代码号:L40414470,主营水泥制品销售。
    经查,2011年8月15日,敦化市龙达水磨石厂因场地面积不够,租用周边农民2030平方米耕地,堆放水泥管,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敦化市国土资源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限期15日内归还非法占用土地,并处罚款1.015万元。2017年7月17日,通过群众举报,发现其堆放水泥管场地面积进一步增大,并没有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2017年7月25日,敦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其立案调查,现已向延边州国土资源局申请了《破坏耕地鉴定》,此案件正在按程序办理中,待有破坏耕地结论后,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信访人反映的“该厂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碱性水)直排入耕地内,破坏耕地和生态环境”问题。经查,敦化市龙达水磨石厂已停业两年以上。东山水泥管厂间断性停产,2017年7月被洪水淹没,对设备进行检修后刚刚恢复生产。该厂在生产加工时将切割设备冷却水排入该厂附近的水沟内,敦化市环境监测站当场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区上游pH值为7.12、厂区下游pH值为6.55,在正常范围内,非碱性水。该厂南侧为铁路,北侧为公路,东侧为201国道,西侧为荒地。
属实    
    9月10日,敦化市环保局对该厂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敦环责改字[2017604]号),责令停止使用。
9 5731 敦化市丹江街合成委沙县胡同内,道路和绿化带上有大量的建筑垃圾,晴天灰尘大,雨后污水横流,污染周边环境。 延边州敦化市 垃圾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绿化带上有大量的建筑垃圾情况不属实;道路两侧有建筑垃圾情况属实)。
    9月10日,敦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建局、江南镇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举报人反映的丹江街合成委沙县胡同实际为连接耕地与运材道之间的土路,位于敦化市特殊教育学校西南方向1000米处,距离周边村屯1500米,该土路长约100米,宽约2.5米,土路两侧无绿化带,现有两处堆放的建筑垃圾,合计约3立方米。  
属实     9月10日,江南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了清理, 9月11日,已经清理完毕。敦化市城管执法局将加强巡查,严厉打击倾倒垃圾行为。
10 5748 汪清县天桥岭镇天山村前岗(乾港)矿业占用村民耕地,采石时产生较大的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延边州汪清县 扬尘
其他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汪清县乾港矿业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位于汪清县天桥岭镇天山村,公司法人为孙广勇。采矿证号C2224242016017130141136。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延边州环保局审批(延州环建字[2016]32号)。
    2017年9月10日上午,汪清县国土局、农业局、环保局、天桥岭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发现汪清县乾港矿业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土地10101平方米,其中非法占用农田1632平方米、非法占用草地8469平方米。2017年9月1日,汪清县环保局已针对汪清县乾港矿业有限公司存在的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造成粉尘污染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汪环责改字(2017)64号],并对企业做出了罚款两万元、停产整治的行政处罚(汪环罚[2017]20号)。
属实 2017年9月11日,县国土局对汪清县乾港矿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一事予以立案处理,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十五日内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91305元罚款。
11 5757 延吉市集中供热公司西侧,有一家生产发泡用黑塑料的加工厂,融化塑料时存在空气污染问题。  延边州延吉市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生产发泡用黑塑料加工厂,为延吉市志诚保温材料厂,位于小营镇小营村,主要生产塑料保温管,原材料为PE塑料颗粒。
    2017年9月10日,延吉市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到现场进行核实,发现在生产期间融化PE颗粒制管时产生异味,废气未采取相应措施直接排放,污染周边空气。
属实 延吉市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
12 5777 来信:一是图门市长安镇广济村村干部徐某某几年来,在该村6组北山破坏草原1公顷改为耕地;在该村东沟破坏延边金秋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的林地1公顷改为耕地,破坏生态环境。二是广济村党员徐某某,在该村东沟破坏延边金秋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的草原1公顷改为耕地,破坏生态环境。 延边州图们市  其他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9月10日,图们市长安镇政府、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及畜牧局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                                                                                                                                                        
   经查,2005年2月20日,广济村与金秋牧业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租赁面积为120公顷,租赁期为2005年1月1日至2055年12月31日。经市国土局、林业局及畜牧局对广济村6组北山地块进行实地勘测,地块涉及区域实际面积为12935.83平方米,其中耕地9536.34平方米、果园1679.01平方米、其他草地1720.48平方米,地类分别属于耕地、果园及其他草地(非林业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第一个问题:经查,该地类属于耕地、果园及其他草地(非林业用地、荒草地)。徐立波将其他草地(非林业用地、荒草地)改为耕地属实,与举报人反映的破坏草原改为耕地的情况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延边金秋牧业有限公司租赁的林地实属于耕地及其他草地(非林业用地、荒草地),徐立波在延边金秋牧业有限公司租赁地的范围内将其他草地(非林业用地、荒草地)改为耕地属实,与举报人反映的破坏林地、草原改为耕地的情况不属实。
    该信访案件属于民事纠纷,已建议双方走司法程序。
不属实        无                                                                                                                                                              
13 5783 来信:2013年,弥某某在安图县明月镇奶头脚下私占林地建成奶头山景区售票处,山门和500平方米展厅,无任何手续;2014年末,弥某某占20多公顷林地建跑马场项目,破坏生态环境;2015年至2016年,弥某某私占林地5000平方米筹建草地滑坡旅游项目,并建成萨满民俗观赏园,园内多处违建房屋。上级林管部门曾成立专案组与白河林业局一起立案侦查上述问题,结果不了了之,奶头山风景区及跑马场8月27日停业,以躲避检查。 延边州安图县 生态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违法占用林地”属实,“占20多公顷林地建跑马场项目,破坏生态环境”、“私占林地5000平方米筹建草地滑坡旅游项目,并建成萨满民俗观赏园,园内多处违建房屋”、“上级林管部门曾成立专案组与白河林业局一起立案侦查上述问题,结果不了了之,奶头山风景区及跑马场8月27日停业,以躲避检查”不属实)。
    9月10日,白河林业局组织人员对此处进行调查,奶头山景区系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嘉和旅游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地点位于安图县二道白河白河林业局管区内,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8日,注册号:912200003400268804,法人代表:弥雪峰。
    经查,女真文化展厅和硬化地面在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建设,涉嫌违法占用林地987平方米。举报情况属实。
    项目筹建草地滑坡改土种草后,不但未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还有效防止了原废弃石场山体滑坡现象;萨满民俗观赏园内未发现违建房屋,未发现改变林地用途的其他建(构)筑物,空地中摆放的小型民俗雕塑和民俗物件未改变林地用途,未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举报中所说的“园内多处违建房屋”问题不属实;跑马道铺垫时未增加原有道路宽度,未砍伐、破坏林木,未改变林地用途,对生态环境不构成破坏;举报问题不属实。                                                                                                                                                                                                             
    2017年5、6月份,白河森林公安局与白河林业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林地资源清查活动,曾到该景区进行检查,并非举报中所说的“上级林管部门曾成立专案组与白河林业局一起立案侦查上述问题,结果不了了之”,举报问题不属实。该景区于8月27日停业是按照白河林业局的要求停业整顿,补办各类相关手续。举报中所说的“奶头山风景区及跑马场8月27日停业,以躲避检查”问题不属实。
属实 白河林业局要求该景区停业整顿,依法补办各类相关手续。   
14 5803 来信:一是延吉市人民路与光进街交汇处(政府预留建设广场)一垃圾场散发的难闻气味、产生的有害粉尘以及收购站加工产生的噪声严重扰民。二是在此预留广场东侧有一露天排水沟,散发刺鼻性气味,严重扰民。  延边州延吉市 大气
噪声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7年9月10日上午,延吉市住建局、爱卫办、商务局、城管局、小营镇、进学街道到现场调查,在人民路与光进街交汇处(政府预留建设广场)附近光进沟两侧发现数堆生活垃圾,有异味,但不产生扬尘。
   该区域有1家废品收购站,名为延吉市郑祖圣废品收购站,院内有1台塑料废品处理机器作业时排放声音。延吉市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1类标准。
    第二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7年9月10日上午,延吉市住建局、爱卫办、商务局、城管局、小营镇、进学街道到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区域东侧没有发现排水沟,但其西侧是光进沟,该沟属于箱涵盖板式排洪沟,不属于露天排水沟。异味主要来自光进沟两侧数堆生活垃圾,与举报人反映的第一个问题所在区域属同一位置。
属实 延吉市住建局已组织人员对光进沟两侧垃圾进行清理,预计2017年9月21日完成全部清理工作。
15 5805 汪清县建设小区A楼4单元1楼的晋享好面饭店,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 延边州汪清县 噪声
油烟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汪清县晋享好面店位于汪清县汪清镇建设小区门市,经营人曹庆涛。经营处所性质为商住混合楼。注册日期为2016年5月10日。
    9月10日,汪清县环保局、县执法局、新民社区组成调查组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汪清县晋享好面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因油烟净化器没有及时清洗,达不到处理效果,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属实 汪清县环境保护局对汪清县晋享好面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汪环责改字[2017]72号),责令汪清县晋享好面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3日内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消除噪声及油烟隐患,现已整改完毕。
16 5811 来信:延吉市人民路5518号1001处的延吉龙泉热水有限公司,无任何资质,用电厂废弃的热水洗涤市区内多家宾馆、足疗店和正规医院的织物,洗涤废水不经任何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污染水体环境;4年来一直无人监管。举报人担心该公司洗涤的织物造成传染病和疾病蔓延,要求环保部门检查其环评手续、卫生部门严查医院用品的洗涤情况。  延边州延吉市
其他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延吉龙泉热水有限公司位于人民路5518号1001,2009年4月注册登记,主要经营洗浴热水批发零售及湿洗服务。
    2017年9月10日上午,延吉市环保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到现场核实,该公司利用国电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发电剩余蒸汽,开展洗涤服务,具备社会化洗涤服务资质,有规范的医用织物回收、运输、分类洗涤消毒操作流程。
    该公司洗涤项目有环评批复和验收手续,洗涤废水经自备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一直以来,延吉市环保局定期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近几年,延吉市卫计局未监测到因洗涤物引起的相关传染病病例。
不属实 针对举报中反映的洗涤织物造成传染病和疾病蔓延问题,2017年9月10日、11日,延吉市疾控中心分别对延吉龙泉热水有限公司消毒后的样品和延吉市3家医疗机构的样品进行采样监测,检验结果符合国家标准。
17 5836 来信:龙井市距市区15公里处(延吉市和龙井市的管辖交界点),龙井果树农场附近的乡村公路因多年未修,破损严重,道路两侧堆积大量垃圾,清理不及时,散发难闻臭味,污染周边空气,影响学生上学和村民出行。举报人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未果。 延边州龙井市 大气

垃圾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本案件与2017年9月8日第28批5546号案件是重复举报案件。经查,群众举报的地点属于龙井市河西社区辖区内。9月9日龙井市社管委与河西社区一起对举报地点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地点存在堆放建筑垃圾现象。
    
属实     9月11日,龙井市河西社区安排人员和车辆对该地点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同日清理完毕。同时,已与延吉市方面进行了沟通,告知延吉市居民不要再向该地点倾倒垃圾。
18 5841 来信:敦化市职业技术学院附近有多家养殖户,将粪污排放到校园操场内,散发气味,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延边州敦化市 水、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此信访件与第16批受理编号3047、第28批受理编号5540均为同一案件。
    9月10日,敦化市畜牧局、环保局、江南镇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敦化市职业技术学院附近共有6家养殖户,隶属于敦化市江南镇南关屯村,都是2000年“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
    张振梅2001年在此地养殖,2013年11月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注册号:222403600222835),占地面积约为1056平方米。现存栏生猪147头,年出栏290头,建有无防渗简易储粪池。
    张萍2001年在此地养殖,2012年5月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注册号:222403600225284),占地面积约为1056平方米。现存栏生猪60头,年出栏150头,粪便日产日清,运送至自家田地作为肥料。
    高教岩2001年在此地事养殖,2012年5月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占地面积约为1056平方米。现存栏牛12头,羊13只。粪便日产日清,运送至自家田地作为肥料。
    潘洪林2001年在此地事养殖,2013年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注册号:222403600289232,占地面积约为1056平方米。现存栏生猪130头,年出栏270头,没有储粪池,粪便日产日清,运送至自家菜地作为肥料。
    闫秀云1995年在此地养殖,2013年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注册号:222403600287704)),占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30头,年出栏100头,没有储粪池,粪便日产日清,运送至自家田地作为肥料。
    史宫臣1994年在此地事养殖,2012年5月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22403MA149KHL691-1),占地面积约为1056平方米。现存栏生猪80头,年出栏240头,没有储粪池,粪便日产日清,运送至自家田地作为肥料。
    经查,敦化市职业技术学院西侧大墙外有张振梅、张萍、高教岩、潘洪林4户生猪养殖户,大墙西南角有史公晨、闫秀云2户生猪养殖户。2004年,敦化职业技术学院搬迁至现址,并于2006年扩建操场,学校的围墙扩建后紧邻养殖户的猪舍。由于地势西高东低,这6家生猪养殖粪便无防雨设施,自然降水量大时,粪便、尿液从储粪、储尿池外溢,直接流入职业技术学院操场,造成污染,影响学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属实     江南镇政府根据江南镇畜禽养殖业发展,计划年底前完成该6家养猪户选址搬迁工作,市环保局和畜牧局现场要求这6家养殖户关闭或搬迁前要做到养殖粪便日产日清、堆肥还田,做好卫生防护和异味消杀。相关部门在此期间加强监管,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19 5854 来信:延吉市天池路警官公寓小区4号楼附近有一门窗加工厂,生产期间机械设备振动噪声严重扰民。举报人质疑该厂建在居民区内是否合理。   延边州延吉市 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举报中反映的“门窗加工厂”,为延吉市荣海老北京门帘纱帘商店,不是门窗加工厂,位于延吉市天池路警官小区4号楼。
    2017年9月10日上午,延吉市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河南街道到现场勘查,该商店有营业执照,但加工窗帘行为属超范围经营。延吉市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1类标准,但经与周边居民了解,存在扰民现象。
属实 延吉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商店立即停止加工窗帘的超范围经营行为。
20 5858 来信:延吉市铁南南新胡同北侧200米处的棚户区改造地块,堆积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延边州延吉市 垃圾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延吉市铁南南新胡同东侧为红树林小区,西侧为延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017年9月10日延吉市建工街道、住建局、城管局、棚改局到现场调查,发现该胡同里确有一些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属实 2017年9月10日,延吉市建工街道、棚改局、住建局与红树林小区开发商协商沟通,建筑垃圾由小区开发商负责清理,生活垃圾由住建局负责清理。该区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下一步,延吉市建工街道、城管局将加强该区域的巡查,发现问题将立即处理。
21 5884 来信:珲春市光明街摆滩商贩经营噪声扰民,遗留的垃圾遍地,污染周边环境。 延边州珲春市 噪声  垃圾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17年9月10日,珲春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英安镇政府、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及规划办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珲春市光明街有固定的经营市场,但部分商贩私自摆摊,不遵守市场管理,确有噪声扰民及垃圾乱丢现场。
属实 2017年9月11日,珲春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英安镇政府、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及规划办对光明街道路两侧商贩摆摊点联合进行了专项集中整治,对每位路边摆摊商贩进行了劝告和通知,禁止其占道经营。部分商贩当日便停止占道经营,进入市场。城市执法大队要求其余商贩两日内自行清理,进入市场经营。今后各相关部门将加强光明街市场管理。
22 5901 来信:春光砖厂在无任何手续情况下在延吉市小营镇东光村违法生产20多年,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实心粘土砖;违法占用周边十几亩耕地,取土深度达五、六米深;生产期间烟筒排放黑烟,严重污染周边空气;大量垃圾、炉灰和砖头等就地填埋,导致土地无法复耕;该厂不断扩建,土地破坏面积逐年持续扩大。附近村民曾多次举报,相关部门也调查过,但该厂仍在继续违法生产。举报入要求拆除该砖厂。 延边州延吉市 生态
垃圾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延吉市春光墙体建材厂,位于延吉市小营镇东光村,法人代表林树文,始建于1995年4月,2005年5月取得多孔烧结砖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6月,土地使用证面积71934.58平方米,实际占地面积51149平方米。
    第一个问题:2017年9月10日,延吉市国土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小营镇到现场核实,该厂所使用地类为工业用地,生产期间在采矿许可证范围内取土,未发现超占土地及违法采矿行为。该厂从2012年10月份开始进行技术升级,生产煤矸石多孔烧结砖。2014年,延吉市全面启动禁粘行动后,该企业全面停止生产粘土砖,仅生产煤矸石多孔烧结砖。综上所述,“违法生产20多年,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实心粘土砖”情况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2017年8月,该厂在新建8000万块折标砖项目中,将煤矸石等原材料堆放在场区南侧,违法占用耕地0.5851公顷,但未破坏耕地。综上所述,“取土深度达五、六米深”情况不属实,违法占用耕地情况属实。
    第三个问题:该厂在生产多孔烧结砖期间,产生的废气排放至烘干洞,经除尘处理后排放,没有冒黑烟现象,但影响周边环境。综上所述,“生产期间严重污染周边空气”情况不属实,但污染事实存在。
    第四个问题:在该厂生产期间,炉灰及碎砖都经过二次综合利用,且该厂所使用地类属工业用地,不涉及土地无法复耕等问题;在此次核查过程中,未发现有任何填埋痕迹。综上所述,“大量垃圾、炉灰和砖头等就地填埋,导致土地无法复耕”情况不属实。
    第五个问题:2016年10月25日,该厂申请办理了8000万块折标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延市环审表字【2016】40号)。目前,正在多孔烧结砖项目原址建设折标砖项目。综上所述,“不断扩建,土地破坏面积逐年扩大”情况不属实。
    第六个问题:延吉市国土局、环保局、小营镇等部门均没有收到相关问题举报。
属实 延吉市国土局已对延吉市春光墙体建材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7日内予以改正,恢复地貌。
延吉市环保局将监督该企业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在新建8000万块折标砖项目中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同步建设烟气处理设施,确保投入生产后烟气达标排放。
23 5965 来信:延吉市小营镇长东村四队村委会南侧100米处有3家养猪场,将粪便直接倾倒在排洪沟内,臭气熏天,经雨水冲刷进入布尔哈通河,严重污染水体环境。 延边州延吉市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3家养猪场位于小营镇长东村四队村委会南侧,养殖数量分别为152头、290头、70头,均有化粪池。
    2017年9月10日,延吉市小营镇、畜牧局、环保局、水利局、高新区等部门到现场核实,3家养猪户的西侧相邻处有排洪沟,存在异味。其中,第一家养猪户的化粪池有一缺口连接着排洪沟,粪污溢出流入排洪沟内;第二家养猪户存在粪便溢出流入排洪沟隐患;第三家养猪户有偷排粪便至排洪沟的现象。
    经查,该排洪沟内曾存在猪粪经雨水冲刷进入布尔哈通河现象。
属实 延吉市畜牧局和小营镇于2017年7月已向3家养殖户送达延吉市禁养区内禁止畜禽养殖的告知书,引导养猪户在2017年12月底前关闭或搬迁。
在关闭或搬迁之前,要求3家养猪户及时清理圈舍,做到日产日清,对圈舍和庭院定期消毒,同时对化粪池进行整改,清掏化粪池里的粪便,防止流入泄洪沟。目前化粪池内猪粪已清理完毕。
24 5978 来信:安图县石门林管区大福屯至石门段山林中的马尾松,约有几千或更多的树被刮去一处树皮,并用塑料袋在伤口下方接松脂,已持续几年。 延边州安图县 生态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9月10日,安图县林业局、石门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处进行现场调查,此处为安图县林业局石门国营林场出于合理利用山林资源的初衷,与湘潭兴和林产化工有限公司签订采脂合同,并要求对方严格按照采脂技术规程进行操作。但后期林场在管护中发现,公司的采脂方式虽不足以造成树木死亡,但对树木生长略有影响。
    石门国营林场于2017年7月已经停止公司采脂作业,并终止合同,责令其9月底前清除挂在树上的取脂袋。
属实
25 6000 来信:珲春市水利局在江边开了一个大沙场,导致1986年图们江涨大水冲走了珲春市英安镇英安村村民的4.7公顷耕田。举报人提出质疑:一是珲春水利局是否有责任;二是该损失谁来负责。 延边州珲春市 生态     经调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据有关文献记载,1986年的洪水属于特大洪水,属天灾,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洪水,珲春市各乡镇都遭受严重的损害,沿江河各村耕地都不同程度受灾。由于距今时间较长,当时的有关负责人也相继离世,是否有责任等无从查起。
不属实
26 6028 来信:图门市长安镇河东村五队的姐妹养猪场距附近住户约30米,环境脏乱差,臭气熏天、蚊虫乱飞,污染周边空气;污水直排河中,污染水体环境。举报人要求对该养猪场予以取缔或整改。 延边州图们市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9月10日,图们市市环保局、农牧局、长安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经查,长安镇河东村五队的姐妹养猪场距离西侧最近村民100米,距离南侧最近村民约200米,该养殖场环境脏乱差,臭气熏天,污染周边空气属实,污水直排河中,污染水体环境不属实
    2017年7月21日图们市环保局对该养殖场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规范的堆粪场,场内部分猪舍未关闭门窗,部分地沟未完全覆盖,臭味较重,污染周围环境。图们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养殖场作出罚款5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清理厂区外堆放的粪便,并按照要求建设封闭防渗堆粪池,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处理。
   2017年8月25日,图们市环保局后督查,该养猪场已按照要求,将厂区内粪便全部清理,定期喷洒灭蝇药剂,并已建设封闭防渗堆粪池。
   
属实   
   该养殖场产生的尿液已委托图们市态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转运处理,定期清抽(4-5天清抽一次)。
27 6029 来信:绿皮火车通过延吉市市区时高音喇叭严重扰民,夜间通过时每三秒钟响一声,特别是单个绿皮火车会从开发区一直响到火车站。举报人要求火车减少鸣笛。 延边州延吉市 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7年9月9日,延吉市工信局、环保局、建工街道、河南街道、延吉车务段到现场进行调查,溪洞-延吉-朝阳川铁路线路位于延吉市长白山路以及302国道以南,全长19.738km,设有10处平交道口、1座桥、6处弯道,17个鸣笛标。火车通过时产生的振动和鸣笛声影响周边居民。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第454条第5款规定“司机鸣笛标,设在道口、大桥、隧道及视线不良地点的前方500-1000m处,司机见此标志须长声鸣笛。
属实 延吉市人民政府、延吉车务段将积极向上级人民政府以及铁路部门反映相关情况,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力争纳入国家部委、铁路部门建设规划当中。
注:1.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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