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电视新闻
融媒集萃
视·听延吉
图片新闻
记者文集
专题专栏
融媒直播
新时代文明实践
延吉概况 延吉新闻 社会民生 公示公告 媒体报道 街区新闻 周边县市 旅游指南 教育资讯 机关党建 青年延吉
您当前的位置:延吉新闻网 [YanJiNews.com] > 专题频道 > 中央环保督察进行时 > 正文

延边州 群众信访举报查处情况一览表(第26批)

2017-09-18  标签:延边州 信访举报 一览表  来源:延吉新闻网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4846 敦化市纪检委工作人员刘某某利用职权,私自强占额穆镇八里堡后山的国有林;强占穆镇下属黎明村、新吉村、靠山村的开荒地,破坏生态环境。 延边州敦化市 生态     9月7日,延边州纪委、敦化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八里堡位于额穆镇十里村八里堡社,八里堡后山涉及额穆镇林业站12、17、18共3个林班,属集体林地,无国有林地。信访人反映的额穆镇下属黎明村、新集村、靠山村开荒地,实为耕地,承包权归集体和个人所有,无强占开荒地情况。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八里堡后山3个林班内共有3块林地,2007年经额穆镇政府公开拍卖。一是刘某某林地,林地面积为27.4公顷。二是祖某某林地,林地面积为49.8公顷。三是林某某林地,面积为43.3公顷。以上3人均非敦化市纪检委工作人员。承包权属清晰,通过公开拍卖购得,无私自强占林地行为。
    经敦化市纪检委统计确认,所有工作人员(包括4名刘姓工作人员)均未在额穆镇承包过任何林地、耕地等。
不属实
2 4849 和龙市和龙林业局自成立以来,每年在辖区内林场林地里毁林采沙修路,共破坏13块山林地且没有还林。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后,和龙林业局将其中6块山林地还林,但剩余的7块山林地仍未还林 延边州和龙市 生态  经查,信访反映的“13块山林地”,9块为和龙林业局1958年建成之处在建设运材道路和后期养护过程中形成的取料场,4块为和龙林业局在建设中朝边境国防公路中形成的取料场。全部位于林区公路两侧,近些年在取料过程中没有毁林现象,信访反映的“毁林采沙”不属实。
    2017年5月-7月,和龙林业局对9块取料场恢复了植被,恢复面积26126m2。和龙林业局辖林区内的4块取料场,目前未恢复植被,面积18886m2。
属实  和龙林业局对建设中朝边境国防公路中形成的4块取料场,已制定植被恢复方案,计划于2018年5月30日前恢复植被。同时,对9块历史遗留取料场恢复植被情况进行检查,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养护管理工作,确保造林成活率。 约谈2人,通报3人。
3 4850 一是珲春市板石镇板石村10队,新春煤矿于2000年毁坏3垧耕地和3垧林地建矿,生产期间排放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产废料、残土等废物;2016年10月15日,珲春市政府责令该煤矿关停并要求其恢复当地生态环境,但该煤矿关闭后一直没有恢复当地生态环境。二是该煤矿西南方向三、四百米处是炸药库,炸药库看管者养猪和家禽,在附近河道挖鱼塘养鱼,将污水污物倾倒入河,污染河水以及该河下游板石村10队村民家的井水。举报人要求恢复土地和林地,治理被污染的水源。 延边州珲春市 生态、水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举报内容属实。所举报问题属于重复举报内容(与2339、4070号案件重复)。
    2016年按照《珲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新春吉春松林春化等四家煤矿的决定》精神,关闭了新春煤矿,目前井口已填平,仅遗留原矿办公用房。新春煤矿生产期间堆放的垃圾已清理,生产废料及残土等待生态修复时一并处理。新春煤矿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提交了《矿山环境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存缴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针对该煤矿至今生态恢复不彻底的问题。2017年 8月1对新春煤矿下达了《限期拆除遗留地面建筑物的通知书》,2017年8月9日在图们江报第3324期发布公告,责令该企业自公告下发之日起,60日内拆除遗留地面建筑物。
    第二个问题:2017年9月7日,珲春市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林业局、板石镇政府等部门联合现场调查,炸药库建于2000年左右,已废弃不用,民房一座无人居住,未发现有养殖行为和排污行为。建矿初期有一鱼塘,已废弃多年,附近沟塘为地表水冲刷形成,据该村村长介绍该村水源地在水池上游1km处,故无污染水源现象。
属实  第一个问题:企业明确表态,在40日内拆除地面建筑物,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如不进行恢复治理,在公告期届满后,按照《吉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进行强制恢复,费用从煤矿存缴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中扣除。
4 4856 来信:图们市月晴镇大星村有一垃圾填埋场散发臭气,严重污染周边空气;填埋场的垃圾污水(渗滤液)被雨水冲刷流入附近河道,汇入下游图们江,污染水体环境。 延边州图们市
大气
    9月7日,图们市委、市政府组织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该垃圾填埋场在2016年5月封场并全部覆盖,市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已全部转移到新垃圾填埋场处理。现场存在臭味及垃圾污水,情况属实。
    经查,该垃圾填埋场已建设挡土墙做防外流处理。信访反映“垃圾污水(渗滤液)被雨水冲刷流入附近河道,汇入图们江,污染水体环境”,情况不属实。
    图们市环境监测站对垃圾填埋场上游嘎呀河下断面、垃圾填埋场下游进行了采样化验,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属实     对垃圾填埋场被雨水冲刷后裸露部分散发臭味的问题,图们市晶洁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已再次进行了消毒和覆盖。
    目前,对该垃圾填埋场的治理已经着手。2017年5月,图们市晶洁环卫有限责任公司与长春绿科公司签订协议,对新基洞垃圾填埋场大气、土壤、地下水等进行检测,检测时间周期为12个月(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由吉林省绿科检测有限公司每月一次对大星村垃圾填埋场大气、土壤、地下水进行检测,现已分别于2017年6月13日至16日,7月7日至11日完成两次检测。2017年5月20日,图们市晶洁环卫有限责任公司与长春宏创公司签订合同,由宏创公司根据绿科公司的监测数据结果编制环评、可研及处理方案(预计2018年8月末完成)。图们市政府将根据方案要求完成治理工作,预计2020年末完成治理。
5 4864 来信:一是敦化市江南镇民庄村村长于2010年至2011年期间,砍伐5000多棵树龄50多年的落叶松。二是北环路朝鲜族二中学校往西一带,环境脏乱差,有人烧胶皮排烟,污染周边空气。 延边州敦化市 生态、其他   第一个问题:9月7日,敦化市林业局进行了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江南镇“民庄村”应为民主村。2012年3月,经民主村申请,敦化市林业局批复,在江南镇林业站辖区202林班85小班,采伐落叶松,面积3.54公顷,株数1548株,采伐方式为皆伐。此次采伐属村集体行为,被采伐的林木权属为民主村村集体,采伐行为合法。
    第二个问题:9月7日,敦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征收局、江南镇政府进行了调查核实。北环路朝鲜族二中西侧周边有建筑及生活垃圾堆放,附近有多处废品收购站。排烟是由于65119部队敦化教导队在院内垃圾池燃烧树叶、生活垃圾所致。
属实     第二个问题:敦化市征收局与江南镇已开始对各自负责区域进行清理,9月10日前完成了清理工作。现该区域已列入征收计划,正在逐步拆迁。
    敦化市城管执法局协调该部队停止露天焚烧,并对焚烧残渣进行了清理。
6 4867 来信:一是敦化市黄泥沙镇向阳村孙某某破坏基本农田采沙。二是柳树泉李某某养猪,将粪污直排周边沙地里,污染周边环境。三是黄泥沙镇政府将向阳村前面的一片草原破坏开垦为木耳基地,荒废后被人圈占建成养牛场和垃圾场,严重破坏草原生态环境。 敦化市 生态、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黄泥沙镇向阳村”应为黄泥河镇双泉村向阳社。采砂点位于向阳社西北侧约1.2公里处,占地面积约2.3公顷,为工矿用地,不是基本农田。此采砂点是多年来历史遗留下来的砂坑,1996年修建302国道(敦白公路)、2006年修建长吉珲高速公路黄泥河段时曾在此取料,同时也是保障附近村民生产生活自采自用沙坑及黄泥河镇紧急情况下应急用料和灾后重建的取料砂坑。
    2012年6月10日,孙某某在此采砂地点非法采砂,敦化市国土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因孙某某抗拒执法被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天。2012年9月至今,敦化市国土局在该砂坑未发现违法开采、买卖风化砂行为。
    第二个问题:信访人反映的“李某某养猪”场所为敦化市立群养殖畜牧专业合作社,法人为陈某某,现生猪存栏4000头,无环保手续。经查,该合作社养殖区距村庄约500米,距黄泥河小支流10米,建有防渗漏的污水储存池、防雨防渗防外溢的堆粪场。由于该合作社养殖规模较大,原有的堆粪场无法满足堆放要求,该合作社又在堆粪场附近土地上挖掘了2个堆粪坑,每个堆粪坑的面积约为100平方米,将粪便直接倾倒在堆粪坑内,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第三个问题:信访人反映的“向阳村”为黄泥河镇双泉村向阳社,反映的地块位于向阳社南敦白公路道下,面积11.1公顷,为草原地。
    经查,2008年黄泥河镇政府为打造木耳小镇,在此地块(草原地)中的部分地块建设培育木耳基地,当时没有办理手续,由于多种原因,仅半年项目便停止了建设,农民早已不再培育木耳,现已自然恢复成草地。现场查看,该地块内有一处塑料布搭建的临时简易牛棚,面积30平方米,围栏3.2公顷草地放养黄牛4头。根据有关规定,允许在此地块放牧。临时简易牛棚属于违建,已责令其自行拆除完毕。此地块内堆放1小堆废弃的木耳段,不存在垃圾场。
属实       第一个问题:敦化市国土局已将此采砂点列为重点预防非法开采区域,严格监管。
    第二个问题:黄泥河镇政府责令该合作社于3日内完成对堆粪坑内粪便的清理。9月9日,敦化市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立群养殖畜牧专业合作社处以罚款,责令重新选址搬迁,并履行环评程序。目前,该合作社已将堆粪坑内粪便清理完毕。
    第三个问题:9月7日,敦化市黄泥河镇政府、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现场要求双泉村村委会清除该地块内废弃木耳段,当天已经清理完毕。
7 4894 敦化市大石头镇东林社区3号楼东侧紧邻永兴木材加工厂,该厂每天生产加工时产生粉尘污染和噪声扰民问题;干燥作业时锅炉房烟囱冒黑烟,烟尘污染严重扰民。 延边州敦化市 大气、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9月7日,敦化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被举报加工厂为敦化市大石头镇永兴木材加工厂,位于大石头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小区三期东南,其西侧和北侧毗邻住宅楼,东侧为公路、南侧为空地。加工厂负责人王林升,营业执照注册号222403600080022,1986年建成生产。该厂有一台1吨蒸汽锅炉,燃料为木材剩余物。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经查:噪声扰民属实。现场检查发现,粉尘收集装置的电机未采取降噪封闭措施,经敦化市环境监测站现场监测,噪声超标排放。生产加工产生粉尘污染不属实。该厂生产加工车间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排放到除尘间,粉尘收集设施运行正常,无粉尘外排污染环境情况。干燥作业时锅炉房烟囱冒黑烟,烟尘污染严重扰民不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厂锅炉房已接近倒塌,经询问当事人,生产锅炉已经停用1年多,负责人表示该锅炉以后也不再使用。
属实     敦化市环保局现场下达了《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敦环责限字[2017]004号),责令该厂自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12月6日期间限制生产。禁止该厂加工车间生产。该厂现已停止加工生产,对噪声产生设备进行整改。
8 4931 延吉市长白山西路延吉机场北侧金桥驾校院内有一锅炉房,冬季供暖期间烟囱冒黑烟,煤堆、煤渣未作覆盖扬尘大,污染周边空气,影响附近居民健康。举报人曾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无果,要求取缔该锅炉房。 延边州延吉市 大气
扬尘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9月7日上午,延吉市住建局、环保局、河南街道、农村商业银行等单位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锅炉房为吉林宏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锅炉房,位于新民南街460号,有一台6吨燃煤锅炉并配有湿法除尘设施,,锅炉现处于停运状态。现为小区共5栋楼供热,供暖面积约3.5万平方米。小区5栋楼中,1栋为居民住宅(一直未出售,且无人居住),4栋为商业用房。商业用房中,除1栋1、2层从事经营活动以外(现有9户约3600平方米的商业房正常营业),其余房屋均无人居住及使用。由于开发企业和农村商业银行有债务关系,已经将小区所有房屋(除正在经营部分)全部抵押给银行,目前双方正在对资产进行移交工作,预计9月底完成。
    该锅炉在供暖期间,起炉、停炉时有冒黑烟现象。2016年环保部门曾接到过举报,并对该锅炉房提出整改要求。该锅炉房已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对煤堆用苫布进行了覆盖,产生的煤渣做到日产日清,不存在扬尘污染现象。
属实 延吉市住建局责令企业与商户进行协商供暖事宜。如该企业在2017年年底前对现有的燃煤锅炉不进行改造,延吉市环保局将依据相关法律实施行政处罚。
9 4970 来信:龙井市老头沟镇烽火社区原亚麻厂院内的大型烘干玉米机,自2016年冬天开始每天24小时运转,噪声和扬尘扰民。 延边州龙井市 噪声
扬尘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9月7日,龙井市老头沟镇政府、粮食局和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实地调查。被举报单位为延边金穗粮贸收储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该企业现已停产。2017年2月9日,龙井市环保部门对该企业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龙环责改字【2017】1号),要求该企业停止建设、生产。2月21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龙环罚【2017】1号)。   
属实    
    2017年9月7日,经龙井市老头沟镇政府、粮食局和环保局现场检查,该企业正按环评要求实施建设,检查组要求该企业按环评要求建设完成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10 4975 来信:敦化市砍伐林木种参的较多,其中敦化市林业局资源监督办杨某某纵容他人在大石头西甸子村砍伐林木开参地。 延边州敦化市 生态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9月7日,敦化市林业局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敦化市砍伐林木种参的较多”问题,2013年至2015年,吉林省林业厅给敦化市林业局共下达利用采伐迹地的林参间作指标面积为177.5904公顷,共128户(2016年后无林参间作指标)。信访人反映的“敦化市林业局资源监督办杨某某纵容他人在大石头西甸子村砍伐林木开参地”问题,经查,此部分内容与第15批受理编号2424信访案件部分相同。敦化市林业资源监督办主任杨天伟负责林业资源生产经营监督,没有参地指标审批权,此人名下无参地、林地。
不属实
11 4978 来信:图门市五工村村民排放的生活污水及山上流下的水,经铁路涵桥流到市区站前北大路和月宫桥,污染周边环境。 延边州图们市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9月7日,图们市住建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核实,五工村处于图们市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为多年前建设的老旧平房,无雨污分流排水管道,五工村居民将生活污水排入五工沟渠情况属实,沟渠内存在少量垃圾,周边有异味。
    2011年图们市政府已将五工村列入棚户区拆迁改造范围,近年来已陆续改造2500余户,剩余200余户将在2019年前改造完毕。改造后,将完善此处基础设施建设,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将进入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期间,图们市政府今年已开始对五工沟渠进行治理,2017年7月份已对锦水桥至嘎呀河入口段的淤泥和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
    
属实     2017年9月8日开始继续对水电段小桥至五工市场段沟渠内淤泥、垃圾进行清理,清理后将在五工市场至上游500米段沟渠上覆盖盖板,治理工作将在2017年9月23日前完成。今后,图们市政府将继续采取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力度,确保沟渠及周边环境卫生。
12 4981 来信:延吉市进学街旧货市场南门东侧景阳委三组小区周边有多家加工厂昼夜营业,电焊、切割、榔头敲打声大,喷漆时产生废气和灰尘,严重污染周边空气;小区附近公共用地被某锅炉房建围墙圈住,周边堆放货物,路面泥泞,晴天尘土飞扬,影响周边居民出行。小区居民曾多次向当地信访、环保、城管等部门和集中供热公司反映至今未果。 延边州延吉市 噪声
大气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延吉市旧货市场南门东侧景阳委三组小区周边原有7家铁艺加工部,自2017年3月,延吉市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对旧货市场周边进行整治,当月底已全部停业或异地搬迁。2017年9月7日上午,延吉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环保局、城管局、进学街道进行核查,未发现铁艺加工行为。
    第二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该锅炉房位于景阳委三组小区内,系原延边歌舞团锅炉房,2006年并入集中供热,变成该区域换热站。2017年9月7日上午,延吉市住建局牵头,城管局、环保局、信访局、进学街道到现场实地调查,举报中反映的公共用地系原延边歌舞团锅炉房附属用地,属独立宗地,并未均摊到居民楼当中。近年来就锅炉房用地事宜附近居民和集中供热公司存在争议,但没有结论;小区院内及周边确有居民堆放的杂物;小区院内未作硬化,存在尘土及泥泞现象。
    延吉市信访局、城管局、环保局均没有相关方面投诉记录。2016年曾有居民向集中供热公司反映过锅炉房场地问题,该公司就此问题做过详细解释,场地属于锅炉房附属用地。
属实 第一个问题:无。
第二个问题:由延吉市城管局监管、进学街道向阳社区要求该小区业主3日内自行清理周边堆放的杂物。针对该小区院内未作硬化,造成尘土、泥泞的问题,延吉市住建局提供方砖,进学街道动员小区业主自行铺设,预计2017年9月25日左右完成。
13 5009 来信:延吉市光石村附近的光石建材厂毁坏耕地,破坏几十亩林地,取土烧制红砖;炉渣堆未做防尘处理,尘土飞扬,污染周边空气。 延边州延吉市 1、生态
2、扬尘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毁坏耕地取土烧制红砖属实、破坏几十亩林地取土烧制红砖不属实;炉渣堆未做防尘处理,尘土飞扬,污染周边空气不属实)。此案件为重复信访案件,于2017年8月30日受理,编号为3681号。  
    延吉市光石建材厂位于朝阳川镇光石村,法人为吕昌君,位于朝阳川镇248林班2、7小班内,经核实属于非林业用地,周围只有一片果树林,位于248林班4小班,属于非林业用地。2007年6月13日该厂办理了土地使用证,2016年12月1日该企业环境影响现状评价通过延吉市环保局审批。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7年9月7日,延吉市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朝阳川镇到现场进行调查,延吉市光石建材厂2009年开始到2014年初生产红砖期间,仅挖取该厂东侧相邻位置(朝阳川镇248林班2小班)土壤生产粘土砖,取土区域为非林业用地,有耕地0.3218公顷、采矿用地0.0778公顷,存在毁坏耕地现象。自2014年开始, 该厂按照禁止生产粘土砖禁令要求,全面停止生产粘土砖,将取土区土地退还给光石村村委会。与此同时,该厂生产以煤矸石和炉渣为原材料(从延吉三道煤业公司运来煤矸石,延吉市集中供热公司运来炉渣)烧结煤矸石多孔空心砖,未发现非法开采粘土、烧粘土砖的行为。
    2016年8月8日,延吉市环保局针对该厂物料堆无防扬尘措施,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停产治理;2017年4月18日企业整改完毕后恢复生产。2017年4月19日,延吉市环保局再次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物料堆覆盖不全、未经验收投入生产,对此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于2017年5月17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万元。目前,该厂对物料堆进行了覆盖并采取了封闭式存放措施,尚未验收,处于停产状态。
属实 延吉市光石建材厂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毕,对物料堆进行了覆盖,部分物料采取封闭式存放,堆料场引起的扬尘污染已解决。目前,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注:1.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

微信 扫一扫 关注《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