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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5年延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项目的通知

2015-10-19  标签:延吉市 农村 电子商务  来源:延吉新闻网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5]60号)、《关于推进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吉商市场[2015]13号)等文件要求, 确保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时展开、顺利实施,推动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健康繁荣发展,现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项目通知如下。
     一、延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改造
    (一)建设内容
    1、延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延吉市电子商务大厦的资源,改造1500㎡,设立便民服务中心、O2O体验店、网商孵化中心、物流服务中心、营销策划中心、培训中心、实训基地、咨询服务中心、分销中心。建设时间:2015年10月-2015年12月初。
    2、村级(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站。对我市66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进行统一风格建设改造(包括货架、牌匾、室内装饰装修)。建设时间:2015年10月-2015年12月完成40%,2016年5月之前全部达标完成。
    (二)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1、延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商:成功运营的电商平台企业。能带动30人以上就业(优先安排残疾人、贫困户就业);能为全市66家村级(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站提供服务。
    2、施工单位:延吉市政府定点采购单位并具有专业资质的工程企业。
   二、人员培训
   (一)项目内容    
    对我市(镇、街道、乡、村)机关、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个体户、小老板等进行培训,重点培训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信息员等有志于立足农村、通过电子商务发展创业的人员。
    (二)报名企业要求
    1、具有省级以上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
    2、电商平台运营企业
    3、具有农产品溯源应用体系,并有成功案例的企业。
    (三)项目周期
    2015年10月-2016年6月
    三、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一)项目概况
    建设改造集配仓储中心、购置车辆和补贴网销网购商品(包裹)的配送(投递)等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着重解决由乡(镇)到村的“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
    1、建设改造集配仓储中心:2个
    2、物流配送企业:遴选3家以上
    (二)申报企业要求
    1、有资质并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配送的物流企业。能完整、真实的反映配送记录;能整合利用乡镇商贸中心、配送中心、电商企业、快递企业等资源,能做到物流配送48小时内到达村(屯)。
    2、申报集配仓储中心项目的企业要有完善的电子商务集配仓储功能,具备网销网购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逐步实现集采同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功能。
    (三)项目周期
   2015年10月-2016年6月
    四、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一)项目概况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电商平台上线农产品的全程信息化跟踪管理,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可通过条形码或二维码溯源,物联网有相应的设施设备,提供产品从源头到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或视频信息;有职能部门通过的地理标识或绿色、邮寄、无公害等认证产品。进一步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产品知名度,打造延吉市精品农产品品牌。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
    (二)申报企业要求
有本企业的产品品牌,能够组织一定规模收储并进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工的农产品龙头企业。
    (三)项目周期。2016年6月末完成建设任务。
 
    企业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商务局申报项目,由专家组经评审最终确定。项目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yanjidsb@163.com。联系电话:2806155。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公告进行监督、举报。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433-2512157

延吉市商务局                  延吉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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