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3•15”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延吉新闻网3月15日讯(记者 付杨)3月15日上午,延吉市时代广场上人来人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此举行,众多市民来到现场参与活动,现场咨询。

活动现场 付杨 摄
延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申美善,副市长赵义弘,市政协副主席徐成鹏,以及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活动。

主席台领导为受表彰单位颁奖 付杨 摄

受表彰单位合影留念 付杨 摄

申美善宣布延吉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开始 付杨 摄
今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活动现场,州、市消费者协会,延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州烟草专卖局、州邮政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供电局、市医保局等州、市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在现场设置咨询台和宣传展板,近距离与消费者沟通。不少市民闻讯而来,了解消费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商品真伪鉴别方法。工作人员现场为广大市民发放消费维权宣传手册,讲解消费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并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

市民正在学习商品真伪鉴别方法 付杨 摄

市民正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李延玮 摄

市民正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李延玮 摄

前来维权的消费者 付杨 摄

工作人员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付杨 摄
赵义弘说,消费维权工作是构建诚信体系建设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和谐、幸福延吉的重要标志,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2016年,全市相关部门和组织依法履职、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强化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纠纷,不断扩大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健全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全年解决消费者投诉15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4万元,及时有效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赵义弘要求,要倡导网络经济下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反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平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建设消费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州、市领导在活动现场参观指导 李延玮 摄

州、市领导在活动现场参观指导 李延玮 摄

活动现场 李延玮 摄
当日,还表彰了2016年度“延边州消费者满意单位”、2016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延边人民广播电台汉语新闻综合广播《百姓热线》专题部副主任王一帆表示,《百姓热线》节目已经连续四年获得延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在日常节目当中,经常会邀请州、市工商局等涉及百姓民生的相关部门做客直播间,在节目中直接受理听众朋友的咨询和投诉。今后,《百姓热线》节目将继续发挥媒体作用,努力搭建起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沟通的平台,积极为消费者服务。

活动现场 付杨 摄

主席台领导为受表彰单位颁奖 付杨 摄

受表彰单位合影留念 付杨 摄

申美善宣布延吉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开始 付杨 摄

市民正在学习商品真伪鉴别方法 付杨 摄

市民正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李延玮 摄

市民正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李延玮 摄

前来维权的消费者 付杨 摄

工作人员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付杨 摄
赵义弘要求,要倡导网络经济下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反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平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建设消费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州、市领导在活动现场参观指导 李延玮 摄

州、市领导在活动现场参观指导 李延玮 摄

活动现场 李延玮 摄
【责编 王春荣 李军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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