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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为我州发放4亿元抗洪救灾贷款

2016-09-29  标签:银行  来源:
  本报讯(记者 刘晓慧)心系灾区人民,勇担社会责任。为支持我州灾后重建工作,9月26日,兴业银行延边分行为我州发放银行系统内首笔抗洪救灾专项贷款4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支付救灾安置补偿及购置救灾物资等。

  受台风“狮子山”影响,我州遭受特大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约48.4亿元。为积极响应州政府及银监部门大力支持抗洪救灾工作的号召,兴业银行延边分行第一时间将我州灾情及灾后重建面临的资金困难向兴业银行长春分行汇报。长春分行决定开创兴业银行首笔救灾贷款模式,及时开展产品创新工作,并与兴业银行总行及时沟通开辟绿色通道,商定新的贷款模式。为保证贷款能够及时发放,真正为灾区人民送去温暖,兴业银行延边分行针对该笔贷款“特事特办”,多部门联动,以最快速度上报总行审批,并开通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及时跟进,提高信贷业务审批效率,尽快发放贷款。

  据介绍,该笔贷款的成功发放,使兴业银行成为继国家开发银行之后首家为我州发放救灾贷款的商业银行。同时在期限上突破国家开发银行1年期流贷的限制,支持6年期长期贷款,最大程度减轻了我州财政的还款压力。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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