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两单位获民族团结“双十双百”省级称号
延吉新闻网12月23日讯(记者 季芳旭)日前,在通化市召开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双十双百”示范创建工作现场会上,延吉市建工街道延青社区和延吉市东山小学,获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双十双百”示范单位殊荣。
会上,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代表就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双十双百”示范创建工作的成熟做法和宝贵经验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延青社区党工委书记姜金花在现场会上还与来自全省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代表们一同分享了社区民族团结工作经验。
多年来,延吉市始终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爱护、保护民族文化。全市各民族人民视民族团结模范为最高荣誉,和谐共处,共谋发展,呈现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政治安定、文化繁荣、边疆巩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2012年,延吉市被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市)”,2013年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延吉市还先后夺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五连冠、“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等一百多项国家级荣誉,创建工作经验多次在国家级、省级媒体上宣传和推广。
【责编 王春荣】
会上,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代表就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双十双百”示范创建工作的成熟做法和宝贵经验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延青社区党工委书记姜金花在现场会上还与来自全省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代表们一同分享了社区民族团结工作经验。
多年来,延吉市始终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爱护、保护民族文化。全市各民族人民视民族团结模范为最高荣誉,和谐共处,共谋发展,呈现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政治安定、文化繁荣、边疆巩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2012年,延吉市被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市)”,2013年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延吉市还先后夺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五连冠、“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等一百多项国家级荣誉,创建工作经验多次在国家级、省级媒体上宣传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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