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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清收非法侵占林地 停耕还林

2015-06-11  标签:延吉 林地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付杨
    延吉新闻网6月11日讯(记者 付杨)为全面治理毁林开垦、非法侵占林地行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自6月8日起,延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收非法侵占林地,实施停耕还林工作,依法保护林地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保证生态资源安全。
   
    根据相关规定,已经纳入二轮土地承包的,由林地所有权单位与使用人签订林地使用合同,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由林地所有权单位收回。没有纳入二轮土地承包的毁林开荒林地要依法收回,进行还林。凡对外承包用于耕种的林地及承包造林但仍在耕种的林地,要全部停耕还林。还林地块决不允许林粮兼种或以栽种经济林等为由继续耕种。
  
    收回的国有林地,由国有单位组织造林。收回的集体林地,可采取合作造林、承包造林等方式进行还林,根据《吉林省省级林地清收还林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为列入年度林地清收还林地块的林地经营权人提供补助。依法承包国有、集体林地造林的承包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已确权到户的林地经营者应严格履行协议及时植树,确保成林。对违反合同约定继续耕种农作物的,由林地所有权单位依法解除合同并强制清除,同时报林业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有效遏制林地流失势头,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配合清收还林工作。对于策划煽动、阻碍、干扰国家工作人员正常执行公务的不法行为人员,公安机关将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不停耕、非法开垦林地等行为,由行政执法机关根据相关法规、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查处;对新发生的毁林开垦案件,特别是构成犯罪的案件将从严打击。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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