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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法院严格流程 网上“晒”文书

2015-01-23  标签:延吉市 文书 法院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季芳旭
    延吉新闻网1月23日讯(记者 季芳旭)记者从延吉市法院了解到,2014年延吉市法院共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裁判文书5619份,占延边州基层法院所有上网文书数的21.54%,名列全州基层法院第一名。

    据了解,延吉市法院为提高文书制作水平,每年定期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鼓励法官互相研讨学习裁判文书制作的方法。对裁判文书制作提出具体标准,要求每份裁判文书适应法律准确,说理透彻,用语规范,简洁清晰,精练易懂,以此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确保“晒”到网上的每一份裁判文书都经得起考验。以法院互联网站为载体,对生效的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晾晒”,但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案件除外,注重保护当事人隐私。

    在文书审批程序上,规定裁判文书上网实行层级审批制度,严把保密关,凡上网公示的法律文书须经庭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核,做到“上网文书不涉密,涉密文书不上网”。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裁判文书录入,由审管办的工作人员监督管理裁判文书上网的数量和质量,并及时通报全院文书上网情况,使裁判文书上网成为各庭的一项常规化工作。

    在规范差错补正程序上,对未上网但经审查后发现问题的,由审管办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各庭,由各庭及时改正后再予报送;对已上网的裁判文书如发现笔误的,规定应由原承办法官或原合议庭作出补正裁定后,将补正裁定按前述程序上网公布,不得直接改正原上网文书。

    延吉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表介绍,为加强检查通报力度,由各庭室设专职人员进行裁判文书的报送,确保报送文书的准确性与规范性,审管办定期抽查,并对文书上网数量和质量进行季度通报,通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同时,将文书上网作为重要信息点纳入案件信息录入专项检查范围,确保文书上网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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