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破案会战
15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为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办理环境污染案件能力,自5月7日至9月底,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破案会战,依法严厉打击以非法排污、破坏河道安全、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等河湖、水源污染为重点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吉林”作出更大贡献。
副省长、公安厅长刘金波高度重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批示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对破坏环境犯罪开展重点打击行动,高速度、高质量办好环保案件,为改善我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5月3日,省公安厅召开会议调度各地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对深化线索摸排、强化破案攻坚、加大打击震慑力度进行部署。5月7日,省公安厅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近4个月的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破案会战,全力侦破一批危害大、群众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加大打击震慑力度,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案件。
破案会战将五类违法犯罪行为作为重点打击目标全力开展破案攻坚。一是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倾倒废弃物、破坏防洪工程以及电、毒、炸鱼等威胁防洪安全和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非法采砂、非法采矿选矿,破坏河道安全和地质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以故意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手段逃避监管,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测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等违法行为;五是在地下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石油化工生产及销售、再生水灌溉区和工业园区存在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为确保破案会战取得突破性进展,省公安厅加大案件侦办指导力度,成立案件侦办督导工作专班,围绕重点案件深入各地督办指导,帮助协调解决案件侦办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加强案件进展情况调度和案情分析研究,及时分析解决问题,加快案件侦办进度。各市、县公安机关均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作战力量、完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兑现奖惩,各部门警种密切配合、集中攻坚,坚决有效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
破案会战中,各地公安机关将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案件线索梳理排查行动,采取公布举报电话、在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增设举报窗口等方式,广泛动员群众举报,变被动接案为主动寻案,同时,主动与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联系,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做好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
副省长、公安厅长刘金波高度重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批示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对破坏环境犯罪开展重点打击行动,高速度、高质量办好环保案件,为改善我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5月3日,省公安厅召开会议调度各地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对深化线索摸排、强化破案攻坚、加大打击震慑力度进行部署。5月7日,省公安厅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近4个月的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破案会战,全力侦破一批危害大、群众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加大打击震慑力度,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案件。
破案会战将五类违法犯罪行为作为重点打击目标全力开展破案攻坚。一是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倾倒废弃物、破坏防洪工程以及电、毒、炸鱼等威胁防洪安全和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非法采砂、非法采矿选矿,破坏河道安全和地质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以故意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手段逃避监管,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测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等违法行为;五是在地下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石油化工生产及销售、再生水灌溉区和工业园区存在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为确保破案会战取得突破性进展,省公安厅加大案件侦办指导力度,成立案件侦办督导工作专班,围绕重点案件深入各地督办指导,帮助协调解决案件侦办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加强案件进展情况调度和案情分析研究,及时分析解决问题,加快案件侦办进度。各市、县公安机关均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作战力量、完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兑现奖惩,各部门警种密切配合、集中攻坚,坚决有效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
破案会战中,各地公安机关将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案件线索梳理排查行动,采取公布举报电话、在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增设举报窗口等方式,广泛动员群众举报,变被动接案为主动寻案,同时,主动与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联系,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做好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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