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电视节目
微视频
融媒直播
融媒大喇叭
高新技术产业区
空港经济开发区
新时代文明实践
延吉摄影
延吉概况 延吉新闻 社会民生 公示公告 外媒报导 街区新闻 周边县市 旅游指南 教育资讯 图片新闻 记者文集 机关党建 活力河南 关工委 向阳幼儿园
您当前的位置:延吉新闻网 [YanJiNews.com] > 新闻中心 > 吉林新闻 > 正文

吉林省成为全国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省

2015-07-21  标签:吉林省 城市 全国  来源:吉网
    7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在北京举行全国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省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 记者 焦淑满 摄

    中国吉林网7月20日讯(记者王强)今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在北京举行全国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省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吉林省省长蒋超良、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郑之杰出席签署仪式,并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在吉林省全面开展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试点,推进吉林省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探索城市综合管廊可持续发展的运营管理体制,创新工程建设和融资模式的机制,为国家全面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吉林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的指导和支持下,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科学规划、标准建设,规范管理、安全运营的总体思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计划从今年到2020年,投资1000亿元,完成1000公里左右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任务,初步建立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和缆线管廊协调发展的格局,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城市综合管廊投资融资模式、建设运营模式、评价管理模式。

    吉林省政府秘书长李福春主持签署仪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本网责编 胡骁】
微信 扫一扫 关注《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