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延吉市乡村人才初、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8-23 标签: 来源:延吉新闻网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吉办发〔2021〕18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二批乡村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111号)要求,延吉市将开展乡村人才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乡村人才职称评审主要面向长期扎根基层,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村手工艺者、民间艺人、技术能手、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电商营销人员等各类乡村人才。申报人员须符合乡村振兴相关专业的申报条件。
(二)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及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内容
具体包括乡村振兴农经师、乡村振兴农技师、乡村振兴农艺师、乡村振兴农林师、乡村振兴农建师、乡村振兴工艺师、乡村振兴兽医师、乡村振兴畜牧师、乡村振兴电商营销师。
三、申报条件
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价破除“唯学历”倾向,只要符合相关从事专业条件,没有任何学历的乡村振兴人才也可申报职称。重点围绕思想素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技术水平、带动能力和群众认可度等几个维度进行评价,以在乡村范围作出贡献、有示范作用来衡量(评价标准参照乡村人才高级职称标准)。
四、组织申报
1.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盖章。申请人无工作单位,且是所在县(市、区)行业协会、学会、农村合作社等社会组织或农村经营组织的,由所在组织审核盖章;其他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予以受理审核,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
2.请自行到吉林省人社厅网站(http://xxgk.jl.gov.cn/zcbm/fgw_97992/xxgkmlqy/202208/t20220815_8541130.html)下载相关表格,按照要求如实填报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原则上,业绩材料册不得超过20页,均以复印件形式报送,每页加盖单位审核章。业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业务培训证明;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如个人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参展证书等以及专利转让单位经济效益证明、带动农户增收致富效益证明、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社会与经济效益证明等,提供材料应与《吉林省乡村振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所填内容相符。
4.申报方式。申报材料需上交申报表纸质版、业绩材料册(加盖公章)和电子版(申报表、汇总表、业绩材料PDF格式),每个人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装入独立资料袋和电子文件夹。
受理部门:延吉市人社局专业技术管理科
联系电话:0433-2368147
一、申报范围
(一)乡村人才职称评审主要面向长期扎根基层,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村手工艺者、民间艺人、技术能手、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电商营销人员等各类乡村人才。申报人员须符合乡村振兴相关专业的申报条件。
(二)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及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内容
具体包括乡村振兴农经师、乡村振兴农技师、乡村振兴农艺师、乡村振兴农林师、乡村振兴农建师、乡村振兴工艺师、乡村振兴兽医师、乡村振兴畜牧师、乡村振兴电商营销师。
三、申报条件
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价破除“唯学历”倾向,只要符合相关从事专业条件,没有任何学历的乡村振兴人才也可申报职称。重点围绕思想素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技术水平、带动能力和群众认可度等几个维度进行评价,以在乡村范围作出贡献、有示范作用来衡量(评价标准参照乡村人才高级职称标准)。
四、组织申报
1.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盖章。申请人无工作单位,且是所在县(市、区)行业协会、学会、农村合作社等社会组织或农村经营组织的,由所在组织审核盖章;其他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予以受理审核,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
2.请自行到吉林省人社厅网站(http://xxgk.jl.gov.cn/zcbm/fgw_97992/xxgkmlqy/202208/t20220815_8541130.html)下载相关表格,按照要求如实填报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原则上,业绩材料册不得超过20页,均以复印件形式报送,每页加盖单位审核章。业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业务培训证明;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如个人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参展证书等以及专利转让单位经济效益证明、带动农户增收致富效益证明、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社会与经济效益证明等,提供材料应与《吉林省乡村振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所填内容相符。
4.申报方式。申报材料需上交申报表纸质版、业绩材料册(加盖公章)和电子版(申报表、汇总表、业绩材料PDF格式),每个人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装入独立资料袋和电子文件夹。
受理部门:延吉市人社局专业技术管理科
联系电话:0433-2368147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3日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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