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报职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通知
关于补报职教幼教退休教师
待遇问题的通知
根据8月3日省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推进组调度会精神,为妥善解决我市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享受待遇工作,进一步维护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利益,按照省、州职教幼教工作推进组的决定,增补申报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享受待遇工作,对职教幼教申报符合条件的漏报人员继续申报。请符合条件人员于8月10日前到延吉市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10日。
联系电话:2514223 2903909
延吉市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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