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免费职业培训通知
亲爱的社区居民:
为了深入推进延吉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切实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题,全面提升失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2】1号)文件精神,延吉市就业培训中心决定在延吉市广泛开展免费职业培训,望广大社区居民踊跃报名、参训。
一、培训范围
(一)职业技能培训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4、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二)创业培训
有创业意愿的各类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者、大中专毕业生。
二、培训形式
(一)培训课时安排上采取灵活办班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双休日班、晚班培训、半天班等灵活培训形式,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农闲时期进行。培训周期在1至3个月之间,根据所学专业要求安排培训时间。
(二)在课程设置上将充分注重对实际操作能力的学习,紧紧把握社会需求,突出实际操作,实践课时原则不少于总课时的1/2,部分专业会根据实际情况专业适当调整。
三、收费标准
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可以享受国家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待遇,目前除汽车驾驶专业部分补贴外,其它各专业最高补贴额为100%(每人每年只能进行一次职业培训)。
四、报名方式
职业培训报名需本人携报名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或延吉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报名窗口填写《职业技能培训推荐表》,经审核后完成培训报名。
所需材料: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及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需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后续帮扶
就业培训中心将建立起职业培训、就业安置、创业指导、政策帮扶一条龙的服务体系,实施培训后跟踪帮扶,建立技能人才信息库,积极推荐就业岗位。将职业培训和相关政策扶持联合实施,长期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等长期难以就业人员,要强制组织参加职业培训,通过培训帮扶就业,无故不参加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培训将以无就业愿望处理,取消其就业援助对象身份,停止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创业培训作为今后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政策的必要条件。
培训咨询电话:2333939
为了深入推进延吉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切实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题,全面提升失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2】1号)文件精神,延吉市就业培训中心决定在延吉市广泛开展免费职业培训,望广大社区居民踊跃报名、参训。
一、培训范围
(一)职业技能培训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4、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二)创业培训
有创业意愿的各类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者、大中专毕业生。
二、培训形式
(一)培训课时安排上采取灵活办班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双休日班、晚班培训、半天班等灵活培训形式,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农闲时期进行。培训周期在1至3个月之间,根据所学专业要求安排培训时间。
(二)在课程设置上将充分注重对实际操作能力的学习,紧紧把握社会需求,突出实际操作,实践课时原则不少于总课时的1/2,部分专业会根据实际情况专业适当调整。
三、收费标准
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可以享受国家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待遇,目前除汽车驾驶专业部分补贴外,其它各专业最高补贴额为100%(每人每年只能进行一次职业培训)。
四、报名方式
职业培训报名需本人携报名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或延吉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报名窗口填写《职业技能培训推荐表》,经审核后完成培训报名。
所需材料: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及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需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后续帮扶
就业培训中心将建立起职业培训、就业安置、创业指导、政策帮扶一条龙的服务体系,实施培训后跟踪帮扶,建立技能人才信息库,积极推荐就业岗位。将职业培训和相关政策扶持联合实施,长期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等长期难以就业人员,要强制组织参加职业培训,通过培训帮扶就业,无故不参加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培训将以无就业愿望处理,取消其就业援助对象身份,停止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创业培训作为今后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政策的必要条件。
培训咨询电话:2333939
延吉市就业培训中心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微信 扫一扫 关注
《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