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关于春节期间禁止在市区内 焚烧冥纸的通告
2025-01-22 标签: 来源:延吉新闻网
春节将至,为确保春节期间城市环境安全、清洁、有序,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净化城市市容环境,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烧范围
市区范围内(除指定地点)的街路、广场、庭院等公共场所禁止焚烧冥纸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二、焚烧炉设置
摆放时间:1月22日至1月28日。
具体地点:
东区:延河路延东桥以东。
西区:新民桥南岸以西。
南区:建工街南段西侧。
北区:延北路与朝阳街交汇处。
三、违规处罚
违反本通告的规定,在限制区域内抛撒、焚烧冥纸、冥币,影响环境卫生的,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酿成火灾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一、禁烧范围
市区范围内(除指定地点)的街路、广场、庭院等公共场所禁止焚烧冥纸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二、焚烧炉设置
摆放时间:1月22日至1月28日。
具体地点:
东区:延河路延东桥以东。
西区:新民桥南岸以西。
南区:建工街南段西侧。
北区:延北路与朝阳街交汇处。
三、违规处罚
违反本通告的规定,在限制区域内抛撒、焚烧冥纸、冥币,影响环境卫生的,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酿成火灾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22日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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