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3家超市涉嫌价格违法被立案调查
延吉新闻网3月15日讯(记者 季芳旭)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延吉市生活必需品和相关防疫物资的市场价格稳定,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价格欺诈、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严厉打击,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近期,该局开展市场稳价保供专项检查行动,检查中发现河南街某超市未使用经过监制的价格标价签,该超市的白菜销售购销差价率超过规定标准,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政策。
公园路某超市未使用经过监制的价格标价签,该超市的白菜、散香菜销售购销差价率超过规定标准,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政策。
延西街某超市架豆王豆角销售标价为11.58元/斤,实际结算价格为14.96元/斤,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对于上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该局均已立案调查。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相关物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责编 王春荣】
近期,该局开展市场稳价保供专项检查行动,检查中发现河南街某超市未使用经过监制的价格标价签,该超市的白菜销售购销差价率超过规定标准,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政策。
公园路某超市未使用经过监制的价格标价签,该超市的白菜、散香菜销售购销差价率超过规定标准,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政策。
延西街某超市架豆王豆角销售标价为11.58元/斤,实际结算价格为14.96元/斤,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对于上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该局均已立案调查。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相关物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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