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一跑腿司机撞人后逃逸 最终落网
延吉新闻网8月23日讯(记者 弓野)8月16日14时46分,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路人电话报案,延吉市公园小学东门南侧30米处,一辆摩托车将一个小孩儿撞倒后,驾驶人驾车逃离现场。
交警大队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走访及调取事发路段监控录像等工作,最终确定肇事摩托车为车牌号吉HD0618普通二轮摩托车,该车辆所属跑腿公司为延吉市超人跑腿公司。
8月17日10时许,交通肇事嫌疑人金某迫于压力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
经询问,金某陈述了他于8月16日骑摩托车沿园新胡同由北向南,行驶至公园小学东门30米处时,将一男孩撞倒造成男孩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金某并没有询问男孩被撞情况,而是收起散落在地的食物后就立即逃离了现场。
8月17日,金某因交通肇事逃逸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市公安局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目前,案件已进入协商赔偿阶段。
交警大队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走访及调取事发路段监控录像等工作,最终确定肇事摩托车为车牌号吉HD0618普通二轮摩托车,该车辆所属跑腿公司为延吉市超人跑腿公司。
8月17日10时许,交通肇事嫌疑人金某迫于压力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
经询问,金某陈述了他于8月16日骑摩托车沿园新胡同由北向南,行驶至公园小学东门30米处时,将一男孩撞倒造成男孩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金某并没有询问男孩被撞情况,而是收起散落在地的食物后就立即逃离了现场。
8月17日,金某因交通肇事逃逸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市公安局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目前,案件已进入协商赔偿阶段。
【责编 王春荣】
微信 扫一扫 关注《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