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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期间 您或许需要了解的供暖小常识(二)

2016-10-25  标签:小常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王栋
  【编者按】10月15日,延吉市各供暖企业陆续开栓供热。本网不断接到市民电话咨询超高房屋如何收取热费、室内温度不达标怎么办等问题。为此,本网记者就供热相关问题采访了延吉市供热部门相关负责人。从10月24日起,本网将采访内容以问答的形式刊发,希望对广大市民有所帮助。

  6、《延吉新闻网》:供热期内供热温度的标准是多少?

  答:供热期间,居民住宅、宾馆、旅店、用户室内不得低于18度,学校、办公室(写字楼)、商业性门市房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度。

  7、《延吉新闻网》:室内温度不达标怎么办?

  答:首先要鉴定什么原因导致的供热不达标,如因室内保温不好或管道老化以及其他非供热质量原因导致的温度不达标,供热单位不承担责任,如因供热单位供热质量导致的温度不达标,用户可在足额缴纳热费的前提下,向供热单位申请测温,测温后双方签字留下温度不达标的凭证作为来年退取热费的凭证。

  8、《延吉新闻网》:退费时间有何规定?

  答:供热企业应在供热期结束一个月内,按照检测温度受理记录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用热户办理退费。所退热费按用热户要求直接退还或转结下一年度热费。用热户在供热期结束后,下一个供热期开始之前,不到供热企业办理退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9、《延吉新闻网》:取暖费用是否包括室内管网维修费用?

  答:根据《吉林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取暖费用中不包括室内管网维修等费用。

  10、《延吉新闻网》:分户改造需要什么条件?

  答:(一)采暖系统采取上供下回或下供下回户内控制的供热楼房;


  (二)室内采暖系统已经满足不了供热需求的民用建筑和综合性建筑;


  (三)冬季供热室内温度偏低,热收费收缴难的民用建筑和综合性建筑;且经该楼多数以上的用户认可和理解并报延吉市燃气和供热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实施。

  11、分户改造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一)经供热单位同意,由产权人自行改造室内供热设施,施工单位负责接管的,按照17元/平方米收取改造费用。

  (二)保留原有挂壁式供热设施进行水平串联,由施工单位施工的,按照20元/平米收取改造费用。

  (三)以上分户改造费用按照改造房屋产权面积(保留火炕的、扣除火炕面积)收取。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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