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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百货大楼“先行赔付”制度 保障消费者权益

2016-10-21  标签:延吉 百货大楼 消费者权益  来源:延吉新闻网
    延吉新闻网10月21日讯(实习记者 金丽)10月21日下午,延边州消费者协会与延吉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州本级首个“先行赔付”协议。


州消协与延吉百货签定先行赔付协议
 
    “先行赔付”就是消费者在与消协签订“先行赔付”协议的单位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由消费者协会根据相关消费纠纷责任规定进行确认后,启用“先行赔付”基金赔付消费者,事后再由签约单位向经销商进行追偿。

    当日,延吉百货大楼做出诚信经营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承诺,并拿出5万元资金,划入旗下各商场消协分会,用于先行赔付保证金,专款专用。今后,消费者在延吉百货大楼消费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将会在第一时间得到赔付。

    实行“先行赔付”制度,既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能提高商家的诚信度,真正做到经营者、消费者、管理部门三方共赢的和谐局面。今后,延边州消费者协会将不断扩大“先行赔付”的覆盖面,逐渐从大型商业企业向中小型商业企业推进。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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