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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电动平衡车不属交通工具勿骑上路

2016-08-08  标签: 来源:延边新闻网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出行的代步工具也是日新月异,大街上“潮人”们脚踩平衡车“飘”过的景象已不新鲜。不过,这些新潮的代步工具虽然使用起来方便,但安全系数却很低。交警部门表示,电动平衡车和旱冰鞋、滑板一样,不属于交通工具,是不能上路行驶的。

  据了解,电动平衡车这种新型的代步工具轻巧方便,有些还可以折叠,上下公交车比较方便。其次,这种代步工具充电快速、功率小、耗电量低。对于上班族来说,电动平衡车更能凸显其方便之优势。

  另外,受益于电动平衡车的还有代驾司机,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代驾司机告诉记者,由于工作性质,他们的上班时间多是在夜里,每次接单只能打车前往,挣的钱很多都搭在了路费上。在网上看到这种电动平衡车后,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买了一台,没想到非常方便,还节省了打车费用。“每次出去接单时,就把平衡车放在车后备厢里,到地方以后再拿出来,很方便,关键是省钱。而且我觉得晚上路上车也不多,应该没啥危险。”

  电动平衡车方便快捷,价格又不贵,是否可以上路行驶呢?对此,记者咨询了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中队长赵永义。他告诉记者,电动平衡车并未纳入国家《非机动车上牌登记产品目录》,这意味着它不属于交通工具,没有上路权,驶入非机动车道或者机动车道,都属于违法行为。

   “这种车,交警是不准予落籍的,如果不上道,作为娱乐使用完全可以,但是由于该种车辆性能未达国家标准,而且无法定义到机动车的范畴,所以按照交通法规是不能上路行驶的。”赵永义表示,交警在执勤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电动平衡车上路行驶,可以对驾驶人进行劝导,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如果驾驶人不听从交警指挥,可以当场对车辆作暂扣处理。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电动平衡车和一般车辆不同,大多不具备油门和刹车,单纯依靠骑车人身体前后倾斜来控制,极易摔倒。而在马路上行驶时,如遭遇突发情况,容易手忙脚乱,失去对车辆的控制,后果不堪设想。在交通法规里,责任主体只有: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3种,并不包括电动平衡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难界定责任,希望广大市民能够遵守交通法规,不要擅自驾驶电动平衡车上路行驶。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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