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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省800元搬家费 房主撵租户撕合同

2016-07-20  标签:租户 房主 合同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许昌国
  延吉新闻网7月20日讯(记者 许昌国)近日,租住在延吉市公园街老梨花苑西侧平房的苑女士与房主周某签订了一份租期为3个月的租房合同,可不想几天后,周某却以房屋动迁为由要求苑女士搬离所租房屋。
   
  刚开始,苑女士同意搬离房屋。可周某不仅不给时间找新的房子,每天来到家中谩骂,还趁其不在家时,向苑女士的女儿索要租房合同,并将合同撕毁。对此,苑女士十分气愤,她认为周某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市征收局对所征收房屋的租户提供800元的搬家费,而周某不想给她这笔钱。苑女士表示,本来因为自己刚刚搬来没想要这个钱,但看到周某的所作所为实在太生气,于是来到了延吉市司法局公园司法所,为自己讨个公道。

  公园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联系到周某的儿子。周某的儿子在了解情况后表示其父亲的行为确实有些欠妥,同意调解。最终双方协商决定,苑女士可以在找到新住处后再搬离房屋。搬离后周某的儿子提供400元作为苑女士的搬家费用。


【责编 魏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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