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电视节目
微视频
融媒直播
融媒大喇叭
高新技术产业区
空港经济开发区
新时代文明实践
延吉摄影
延吉概况 延吉新闻 社会民生 公示公告 外媒报导 街区新闻 周边县市 旅游指南 教育资讯 图片新闻 记者文集 机关党建 活力河南 关工委 向阳幼儿园
您当前的位置:延吉新闻网 [YanJiNews.com]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 正文

【聚焦3·15】优惠宣传语误导消费者 消协来维权

2016-03-10  标签:消费者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付杨
    【开栏语】随着各种新消费形式、消费领域的不断涌现,消费陷阱也层出不穷,你是否遇到过维权难题?各种消费中藏着哪些猫腻?在消费时该如何规避陷阱?遭遇陷阱又该如何举证维权?“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又将到来,今年“3·15”的主题是“新消费 我做主”。即日起,本网【聚焦3·15】专栏再次与你相见,推出“3·15”系列报道,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立足消费热点问题,揭露背后真相,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消费指引。

    延吉新闻网3月10日讯(记者 付杨)节日期间,商家总会推出花样繁多的优惠活动,这对消费者来说本来是件好事,可有些商家用一些模糊不清的宣传误导消费者,这让消费者很气愤。日前,延吉市民王女士就与商家发生纠纷,在延吉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讨回了公道。


 
    原来,在节日前夕,王女士收到了一条短信,上面写着如果在节日当天去延吉某饭店消费,就可以免费获得价值58块钱的2斤8两的烤鱼代金券,王女士便和朋友兴冲冲地来到这家饭店吃饭。然而,结账的时候却发现,58块钱的三斤重的鱼实际收的是110元,用代金券后还需要交一部分烤鱼钱。王女士疑惑不解,询问店家是什么原因。店家给出的解释是,鱼是一斤38块钱,消费者要的是3斤的鱼,所以多余的钱由消费者来承担,也就是说可以免单58元钱,剩下的由消费者来承担。听了店家的解释,王女士感觉十分气愤,有种被愚弄的感觉。

    本以为凭着代金券可以免费吃一条鱼,可没想到吃完还需要交不少钱,气愤的王女士和商家理论起来,并找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经调查,消协认为,商家宣传信息不够全面,没有履行好向消费者告知的义务,因此,王女士使用代金券后不应再交烤鱼钱。

    延吉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许真表示,消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经营者有为消费者告知自己所提供服务的真实情况和详细信息的义务,广大商家要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享受消费,放心消费。


【责编 王春荣 李军广】
微信 扫一扫 关注《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