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起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至1.5%
延吉新闻网2月19日讯(记者 翟宇佳) 记者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计息。

2月21日起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至1.5%
据了解,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是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计息,当年归集的按活期存款利率0.35%计息,上年结转的按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10%计息。而此次调整后,将统一调整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计息。这意味着,职工每年缴存的公积金总额为1万元,当年的利息由35元提高到150元。往年的余额每万元年息也从110元提高到150元。
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延边州公积金每年6月份计息,计息后,利息与本金直接存入到职工的账户。如果职工在今年6月份不涉及提取业务,那么这一年度的利息将按照新利率在今年6月份存入到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如果2月21日后,职工要提取公积金,那么从2015年7月至提取日期前所存入的公积金,在提取时将会按照新的利率计算利息。也就是说想提取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再等几天,将会拥有更多利息。
【责编 王春荣 李军广】

2月21日起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至1.5%
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延边州公积金每年6月份计息,计息后,利息与本金直接存入到职工的账户。如果职工在今年6月份不涉及提取业务,那么这一年度的利息将按照新利率在今年6月份存入到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如果2月21日后,职工要提取公积金,那么从2015年7月至提取日期前所存入的公积金,在提取时将会按照新的利率计算利息。也就是说想提取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再等几天,将会拥有更多利息。
【责编 王春荣 李军广】
微信 扫一扫 关注
《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