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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法院快速保全 助28名农民工追讨血汗钱

2015-12-31  标签:延吉 血汗钱 农民工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季芳旭
  延吉新闻网12月31日讯(记者 季芳旭)12月28日,吴某等人来到延吉市人民法院,称前雇主张某拖欠28名农民工工资53万元拒不支付,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延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了解到,在此之前,吴某等28名农民工已向派出所反映,张某拖欠28名农民工巨额劳动报酬拒不支付。派出所审查后递交至延吉市公安局,公安局以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2015年2月10日将其取保候审,但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

  期间,张某曾向公安局缴纳了105000元保证金,吴某等28名农民工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同他们的法律援助律师一同到延吉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张某在公安局的105000元保证金进行诉前保全。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正常情况下,诉前保全需要申请人提供担保并缴纳保全费用,但由于涉案农民工人数众多,且情况紧急,此案得到延吉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在仔细了解案情、认真核实相关材料的基础上,考虑到农民工没有能力提供担保,且无经济条件缴纳保全费的实际情况,决定为28名农民工开通保全立案“绿色通道”,对其保全费予以缓交,担保予以免除。

  最终,立案庭法官第一时间与农民工代表及其法律援助律师赶到延吉市公安局,依法冻结了张某在公安局的105000元保证金。待28名农民工当事人提出诉状后,延吉市人民法院将依法立案进行审理。

  延吉市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农民工朋友,讨薪要通过合法途径,保持理性,不过激、不起哄、不盲从、不走极端。如果以过激方式讨薪,可能会触犯法律而受到处罚。农民工朋友在遭遇欠薪时,应采取正常维权渠道,依法维护个人利益。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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