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一签5年 租金上涨一倍要悔约
延吉新闻网3月16日讯(记者 季芳旭)近日,延吉市司法局依兰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租赁费纠纷。
2011年,依兰镇利民村的金某与王某签订租赁协议,将30公顷的土地以每亩150元租赁给王某,租期为5年,每年交一次租金。但近年随着土地价格上涨,周围土地租金已经涨到每亩每年300元,金某便想要回土地,按照市价重新出租。王某则表示,双方有协议在先,对此不能接受。双方意见不同,只能前往依兰司法所请求帮助。
司法所工作人员受理此案后,将双方召集进行调解,并查看了租赁协议。司法所工作人员认为,王某与金某有协议在先,应当按照协议继续履行。最终,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的讲解以及相关条例的告知后,金某同意继续履行协议,到2016年租期满后再收回土地,重新出租。
【责编 王春荣】
2011年,依兰镇利民村的金某与王某签订租赁协议,将30公顷的土地以每亩150元租赁给王某,租期为5年,每年交一次租金。但近年随着土地价格上涨,周围土地租金已经涨到每亩每年300元,金某便想要回土地,按照市价重新出租。王某则表示,双方有协议在先,对此不能接受。双方意见不同,只能前往依兰司法所请求帮助。
司法所工作人员受理此案后,将双方召集进行调解,并查看了租赁协议。司法所工作人员认为,王某与金某有协议在先,应当按照协议继续履行。最终,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的讲解以及相关条例的告知后,金某同意继续履行协议,到2016年租期满后再收回土地,重新出租。
【责编 王春荣】
微信 扫一扫 关注
《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