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抵损失引纠纷 司法调解还公正
延吉新闻网3月3日讯(记者 季芳旭)近日,市民管某来到延吉市司法局公园司法所,称其老板付某没有支付自己应得的工资,希望司法所出面进行调解。
管某称,自己曾在付某开的豆腐坊工作。2014年12月12日,管某的孩子突然生病入院,便向付某请假,两天后,管某照常去上班,付某却让管某补偿其蒙受的损失。管某感到十分不合常理,一气之下便辞了职。数日后,管某向付某索要12月1日至12月11日的工资,付某却表示,只要管某弥补损失,就会把11天的工资1650元如数付清,两人为此争论不休,不欢而散。
公园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便与付某取得了联系。付某称,管某跟自己请假时,表示自己会找人代替管某当值,只需要管某将制作豆腐的方法告诉代职的人,管某当时也欣然答应。但是当日下午,管某并没有如约出现,而且手机一直无法接通。致使当日的豆腐没有做成,导致第二天数位客户没有收到所需的豆腐,给付某造成了重大损失,付某认为管某的工资应作为补偿。
经核实,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法进行了调解。工作人员人认为,管某孩子生病事发突然,管某没能上班理应得到理解。但是管某当日爽约,没有及时将制作豆腐的方法教给代职的人,给豆腐坊造成的损失应该由管某弥补。在工作期间,管某付出的劳动也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最终,通过调解,在管某的1650元工资里,扣除650元作为付某的补偿,付某支付管某工资1000元。
【责编 王春荣 胡骁】
管某称,自己曾在付某开的豆腐坊工作。2014年12月12日,管某的孩子突然生病入院,便向付某请假,两天后,管某照常去上班,付某却让管某补偿其蒙受的损失。管某感到十分不合常理,一气之下便辞了职。数日后,管某向付某索要12月1日至12月11日的工资,付某却表示,只要管某弥补损失,就会把11天的工资1650元如数付清,两人为此争论不休,不欢而散。
公园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便与付某取得了联系。付某称,管某跟自己请假时,表示自己会找人代替管某当值,只需要管某将制作豆腐的方法告诉代职的人,管某当时也欣然答应。但是当日下午,管某并没有如约出现,而且手机一直无法接通。致使当日的豆腐没有做成,导致第二天数位客户没有收到所需的豆腐,给付某造成了重大损失,付某认为管某的工资应作为补偿。
经核实,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法进行了调解。工作人员人认为,管某孩子生病事发突然,管某没能上班理应得到理解。但是管某当日爽约,没有及时将制作豆腐的方法教给代职的人,给豆腐坊造成的损失应该由管某弥补。在工作期间,管某付出的劳动也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最终,通过调解,在管某的1650元工资里,扣除650元作为付某的补偿,付某支付管某工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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