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20日起 延吉开始换发新版《残疾军人证》
延吉新闻网10月20日讯(实习记者 付杨) 近日,记者从民政局了解到,延吉市将于10月20日起展开换发新《残疾军人证》工作,请具有延吉市户籍并由民政部门发放抚恤的残疾军人届时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民政办办理登记手续。
新《残疾军人证》换发登记工作自2014年10月20日开始,至2014年11月19日结束,12月末换发新《残疾军人证》,从2015年1月1日起,旧证作废。
办理换发新《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本人需携带原《残疾军人证》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可拿复印件)和3张近期半身红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本次新《残疾军人证》换发工作由市民政局统一办理。各镇、街道民政办负责接收各辖区内新《残疾军人证》换证登记、材料收集工作,最后由市民政局统一报省民政厅换发新《残疾军人证》。
新《残疾军人证》换发登记工作自2014年10月20日开始,至2014年11月19日结束,12月末换发新《残疾军人证》,从2015年1月1日起,旧证作废。
办理换发新《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本人需携带原《残疾军人证》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可拿复印件)和3张近期半身红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本次新《残疾军人证》换发工作由市民政局统一办理。各镇、街道民政办负责接收各辖区内新《残疾军人证》换证登记、材料收集工作,最后由市民政局统一报省民政厅换发新《残疾军人证》。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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