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男子肇事拒赔 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近日,车主金某和驾驶员金某某拿着5万余元执行款来到延吉市法院执行局,履行了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
2008年11月16日,金某某醉酒驾驶金某的“尼桑”牌轿车,与武某驾驶的“千里马”牌出租车相撞,造成武某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两级法院审理,判决金某某和金某支付赔偿款5.2万元,承担诉讼费1160元。
判决生效后,二人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本书,武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经查,金某某仅有的一套门市房已经抵押给银行贷款,之外无执行能力。考虑到标的额较小,房屋价值较大,拍卖房产存在不确定性,且周期较长,不能尽快保证赔偿款到位,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今年1月中旬,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发现金某某的女儿有大量财产,金某某有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行为,于是冻结了其女儿的债权10万元,后又裁定冻结了被执行人金某女儿名下的北京现代车的车籍。
在法院强大的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人金某和金某某履行了全部义务。
2008年11月16日,金某某醉酒驾驶金某的“尼桑”牌轿车,与武某驾驶的“千里马”牌出租车相撞,造成武某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两级法院审理,判决金某某和金某支付赔偿款5.2万元,承担诉讼费1160元。
判决生效后,二人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本书,武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经查,金某某仅有的一套门市房已经抵押给银行贷款,之外无执行能力。考虑到标的额较小,房屋价值较大,拍卖房产存在不确定性,且周期较长,不能尽快保证赔偿款到位,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今年1月中旬,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发现金某某的女儿有大量财产,金某某有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行为,于是冻结了其女儿的债权10万元,后又裁定冻结了被执行人金某女儿名下的北京现代车的车籍。
在法院强大的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人金某和金某某履行了全部义务。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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