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农民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了
记者在延吉市社保局了解到,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中规定,我省境内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进城落户农民,本人可以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具体包括:在城镇落户、在城镇居住、在城镇就业、其他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
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和规定缴费年限的,其基本养老金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办法计发。
对不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待遇。
具体参保办法和缴费办法可咨询延吉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咨询电话为0433-2706789。
《通知》中规定,我省境内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进城落户农民,本人可以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具体包括:在城镇落户、在城镇居住、在城镇就业、其他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
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和规定缴费年限的,其基本养老金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办法计发。
对不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待遇。
具体参保办法和缴费办法可咨询延吉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咨询电话为0433-2706789。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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