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取钱忘退银行卡 被人盗取六千五
延吉市民于先生通过ATM机取款后,忘记取出银行卡。随后而来的珲春男子郝某从该卡中取走6500元。近日,郝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09年11月17日17时许,在延吉市某医院工作的于先生通过延边国贸附近的一个ATM机取款后,忘记将卡取回。排在于先生后面的郝某看到后,取走卡内现金6500元,并将卡扔掉,回到珲春。于先生发现银行卡丢失后,到银行挂失,发现卡内存款被人取走,于是报警。去年6月18日17时30分许,延吉市公安局新兴派出所民警在珲春市五棵树村将郝某抓获。
2009年11月17日17时许,在延吉市某医院工作的于先生通过延边国贸附近的一个ATM机取款后,忘记将卡取回。排在于先生后面的郝某看到后,取走卡内现金6500元,并将卡扔掉,回到珲春。于先生发现银行卡丢失后,到银行挂失,发现卡内存款被人取走,于是报警。去年6月18日17时30分许,延吉市公安局新兴派出所民警在珲春市五棵树村将郝某抓获。
【本网责编 付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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