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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未到期房主另租他人 司法调解解决租房纠纷

2014-06-18  标签:房主 房租 纠纷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季芳旭
  延吉新闻网6月18日讯(记者 季芳旭)房屋租期未到,房主就把房屋转租给别人,并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对方的押金及剩余的房租款。近日,市民杨女士就遭遇此事,无奈之下的她,找到了司法部门寻求帮助。

  原来,2013年6月5日,杨女士和房主李某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期间杨女士在2013年12月份去外地打工,就和房东提出退房的要求,但遭到李某拒绝,于是杨女士放弃退房要求。今年5月,杨女士返回延吉。当她打开房门时却愣住了,因为屋里住着另外一户人家。经询问得知,在她走之后房主李某就擅自打开房门并重新找了新的出租户。见此情景,杨女士向李某提出退还她的押金及剩余的出租费,但几经周折也落实不了此事,更让杨女士气愤的是李某还给她扣了一个偷东西的大帽子。

  延吉市司法局进学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向李某核实了情况。正如杨女士所说,李某说杨女士偷了他的东西,因此不想给退钱。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求李某拿出证据,李某拿不出来。司法所工作人员告知李某,在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未到租期期间,就将房屋另租他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一席话说得李某无言以对。

  最终,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一番说服教育,自知理亏的李某提出让杨女士结清她居住期间的卫生费、二次加压供水费,并同意退还房租费,杨女士在司法所的帮助下,终于拿到了本应属于自己的1800元房租和押金。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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