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法院对市政府申请强制拆迁案进行公开听证
延吉新闻网1月17日讯(记者 金鑫)1月16日上午,延吉市人民法院举行非行政执行案件公开听证会,对延吉市人民政府向市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延吉市民黄某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进行审查。

庭审现场 金鑫 摄
据了解,2012年,经延吉市人民政府批准,延吉市征收局依法征收黄某的位于延吉市小营派出所附近的195.5平方米房屋,并做出补偿决定,每平米补偿3238元,送达补偿决定后,黄某并没有在限期内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没有搬迁。同年11月,延吉市政府又向黄某送达了行政催告书,但黄某仍拒绝履行征收补偿决定。因此,延吉市人民政府申请延吉市人民法院强制拆除黄某的房屋。

庭审现场 金鑫 摄

庭审现场 金鑫 摄
听证会上,延吉市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对征收黄某房屋的法律依据作了陈述和说明,黄某对其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黄某认为,在进行房屋评估过程中,对方并没有与自己协商,有违公平原则。自己被征收的房屋用于经营皮毛收购部,补偿决定中并没有列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违背了补偿条例规定。延吉市政府的委托代理人解答说,根据征收条例规定,可通过多数被征收人的决定选择评估机构,而且向黄某送达估价报告书后,已经由黄某本人签收,黄某没有申请符合评估,所以评估生效。关于停产停业损失问题,按规定,在征收决定的搬家期限内进行搬迁且正常营业的,会适当奖励,但黄某没有按规定日期签订协议,所以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经调查,黄某的皮毛收购部,在去年没有进行工商营业执照年检,而且在2011年,他税务登记证已经被注销,不应视为正常营业。
听证会结束后,延吉市人民法院将组成合议庭对双方指出的观点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就会准予执行,如果不合法,将不予执行。

庭审现场 金鑫 摄
据了解,2012年,经延吉市人民政府批准,延吉市征收局依法征收黄某的位于延吉市小营派出所附近的195.5平方米房屋,并做出补偿决定,每平米补偿3238元,送达补偿决定后,黄某并没有在限期内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没有搬迁。同年11月,延吉市政府又向黄某送达了行政催告书,但黄某仍拒绝履行征收补偿决定。因此,延吉市人民政府申请延吉市人民法院强制拆除黄某的房屋。

庭审现场 金鑫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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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结束后,延吉市人民法院将组成合议庭对双方指出的观点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就会准予执行,如果不合法,将不予执行。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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