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工商局查获侵权电饭锅
延吉新闻网7月18日讯(记者 杨婷婷)日前,延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延吉市步行街有一家家电商店销售的电饭锅和三角牌的电饭锅很相似,涉嫌销售侵权商品。
接到群众举报后,执法人员到此家电商店核查,并与三角电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根据鉴定函对比两家商标,执法人员认为应家电商店销售的电饭锅商标与“三角”的很相似,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认定此家电商店所销售的标称“三角电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监制”的电饭锅是侵权商品,侵犯了商标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最后,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没收此家电商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饭锅18个,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000元。
接到群众举报后,执法人员到此家电商店核查,并与三角电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根据鉴定函对比两家商标,执法人员认为应家电商店销售的电饭锅商标与“三角”的很相似,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认定此家电商店所销售的标称“三角电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监制”的电饭锅是侵权商品,侵犯了商标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最后,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没收此家电商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饭锅18个,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000元。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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