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成活率低 工商调解赔偿
延吉新闻网7月11日讯(记者 杨婷婷)日前,延吉市小营镇村民金某来到延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科投诉,称其在延吉市某农资公司购买的种子发芽率非常低,且商家不予赔偿。
据金某介绍,今年5月份,他在延吉市某农资公司购买了种子,但是播种后,发现种子的发芽率非常低,他多次与经销商协调赔偿事宜,但双方均未达成统一意见。执法人员了解案情后,迅速指派专人,对此案开展了调查,多次往返经销商和田间,查证据认定责任。
经执法人员调查表明,经销商未在种子包装袋上标记使用方法,导致农民播种操作不当,发芽率低。在执法人员的协调下,经销商同意赔偿金某种子款和其他损失共计3500元。
据金某介绍,今年5月份,他在延吉市某农资公司购买了种子,但是播种后,发现种子的发芽率非常低,他多次与经销商协调赔偿事宜,但双方均未达成统一意见。执法人员了解案情后,迅速指派专人,对此案开展了调查,多次往返经销商和田间,查证据认定责任。
经执法人员调查表明,经销商未在种子包装袋上标记使用方法,导致农民播种操作不当,发芽率低。在执法人员的协调下,经销商同意赔偿金某种子款和其他损失共计3500元。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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