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违法载人20名 交警依法进行处罚
延吉新闻网7月11日讯(实习记者 金鑫) 7月6日,延吉市公安交警大队依法对一辆满载20多名绿化工人的小货车进行处罚。
当日早6时,在延东桥南侧,市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拦截了一辆载人小货车,车辆涉嫌违法载人。经检查,车厢内共载有20余名绿化工人,没有设置任何安全保护措施。民警令所有绿化工人下车,告知驾驶人孙某严禁货运机动车载人,并对他进行依法处罚。据驾驶人孙某交代,车上拉载的绿化工人均来自依兰镇,准备到龙延公路方向务工。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市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负责人表示,无安全措施的货运车辆拉载人员,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交通事故,提醒相关雇主,在运送工人到工地时,一定要用客运车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当日早6时,在延东桥南侧,市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拦截了一辆载人小货车,车辆涉嫌违法载人。经检查,车厢内共载有20余名绿化工人,没有设置任何安全保护措施。民警令所有绿化工人下车,告知驾驶人孙某严禁货运机动车载人,并对他进行依法处罚。据驾驶人孙某交代,车上拉载的绿化工人均来自依兰镇,准备到龙延公路方向务工。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市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负责人表示,无安全措施的货运车辆拉载人员,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交通事故,提醒相关雇主,在运送工人到工地时,一定要用客运车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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