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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收彩礼后悔婚 索钱遭拒男方起诉

2013-07-03  标签:彩礼 后悔 遭拒  来源:延吉新闻网
    女方在收取了彩礼后变卦,不愿与男方结婚,并拒退彩礼。为此,男方的母亲胡某一纸诉状将女方祝某告上了法庭。日前,经过延吉市法院河北法庭的调解,男方要回了彩礼。

    去年11月,延吉男子刘某与祝某确立恋爱关系。今年4月17日,祝某向刘某的家人提出想要购买黄金首饰,次日,刘某的母亲胡某便将一张存有2万元的银行卡交给了祝某,二人约定5月1日认亲。不料,第二天,祝某提出与刘某解除恋爱关系。胡某要求祝某返还彩礼,遭到了拒绝,遂将祝某告上了法庭。

    审理过程中,祝某辩称,刘某给他的2万元并不是彩礼钱,而是赠予她购买首饰的钱。

    法院认为,刘某与祝某确立恋爱关系后,刘某一家将存有2万元的银行卡交给被告并要求认亲,这2万元应当被视为彩礼款,且这笔钱原本为刘某一家的财产,原告有权索回。

    在主审法官刘瑶为当事双方讲解他们应尽的法律义务和享有的法律权利后,被告祝某表示同意退还2万元彩礼。
【本网责编  魏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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